我国理论界和经济史学界过去在对待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被剥夺这一问题上,总是带着“阶级偏见”和“道德标准”去评判历史,一味地谴责英国圈地运动中发生过“羊吃人”的现象,极力歌颂法国农民在大革命中通过政治斗争所取得的人身自由和土地财产权利,甚至误以为是雅各宾派资产阶级“用真正革命的手段摧毁过时的封建制度,使全国过渡到更高的生产方式,过渡到自由的农民土地占有制,并且是以真正革命民主主义者那种迅猛、果敢、坚韧和忘我的精神来实现这种过渡的神奇速度”[ 1] ( P221 )。殊不知,“法国农村居民最完整的人身自由和土地财产权利却意味着贫穷和落后的自我持续的循环,但在英国恰恰是缺乏这种权利促进了经济发展的开端”[ 2]。更何况,“这种建立在农民小块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个体小农业直到今天还是法国经济发展中一个拖后腿的因素”[ 3] ( P3)。所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一般把英国“地主大地产”——租地资本家——农业雇佣工人”三层结构式的资本主义雇佣制大农业看作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典型形态,而把近代法国小农资本主义的演进道路看作只是一种过渡形态。正如马克思指出:“大规模的土地耕作比起小块的和分散的土地耕作远为优越。、、、、、法国农民一直痴情地迷恋着他那一小块土地,迷恋着他的纯粹名义上的占有权,于是法国农民就陷入了同产业工人阶级相对立的极可悲的境地。”[ 4] ( P128- 129)
一、近代法国的小农资本主义演进道路
恩格斯曾经指出:“法国是这样一个国家,在那里历史上的阶级斗争,比起其他各国来每一次都达到更加彻底的结局;因而阶级斗争借以进行、阶级斗争的结果借以表现出来的变换不已的政治形式,在那里也表现得最为鲜明。”[ 5] ( P582)但是,从1789年法国第一次资产阶级大革命爆发直到1871年诞生了人类历史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权——巴黎公社,“这场激进的变革不但没有带来任何改进,而是需要一段漫长的年代才能多少弥补这场哲学式的革命后果,才能使国家回到它原先的立足点上来”[ 6 ] ( P127)。总之,对于像法国这样一个农民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要从经济上彻底改造根深蒂固的封建制度,“不是光靠用雅各宾式革命这种残酷无情的手段来扫除一切旧的东西,光靠用革命手段消灭地主土地占有制,光靠把土地转归农民就能办到的。只有对土地的统治,而没有对银行的统治是不能改造和革新人民的生活的”[ 1] ( P221- 222)。
那么,法国在1789年大革命爆发后缘何走上了一条与众不同的小农资本主义发展道路呢?关于这个问题,国内外经济史学界长期以来一直存在不同的解释和争论。法国年鉴学派创始人布洛赫认为:“这种历史一直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土地形状上的传统主义,共同耕作方式对新精神的长期对抗,农业技术进步的缓慢,这一切的原因不都在于小农经济的顽固性吗?远在王家法庭最终批准法律承认自由租地耕种者的权利之前,小农经济就名正言顺地建立在领主的习惯法基础上,并且从地多人少这一现象中找到了它经济上的存在理由。”[ 3] ( P268- 269)显然,这种解释带有地理环境决定论和历史决定论的认识偏见。不过,他对大革命初期法国农村土地所有权结构变动情况的分析和判断基本上抓住了历史的实质,即“1789年开始的大危机并没有摧毁前几个世纪中建立起来的大地产所有制。没有逃亡的贵族和土地兼并资产者——这些人比人们想象的要多得多——仍保留着自己的财产。在逃亡的移民中,也有一部分人保留了财产,他们有的通过亲属或中介人重新购回财产,有的从执政府和帝国那里恢复自己的产业。某些地区中的贵族财产的幸存——尤其在西部是我们近代社会史研究得最少但又无可否认的事实之一”[ 3] ( P264)。这说明,“法国大革命拍卖国有土地并没有建立起农民土地所有制,只是扩大了一些农民的土地财产,并且鉴于国有土地拍卖的组织形式,这种扩大也是相当有限的”[ 7 ] ( P228)。也就是说,雅各宾派掌权后所推行的土地法律政策最大受益者是资产阶级大地产,而按小块出售国有土地的法律也没能阻止资本下乡,相反使资产阶级购买城市周围的大片土地,加速了土地集中和农业资本化经营。比如,法国在旧制度末期农村土地所有权结构分布的基本状况是:教会地产占6% ,贵族地产占25%,资产阶级大地产占12~ 15%,农民仅占有土地22~ 27% [ 7] ( P228- 229) ;大革命爆发后,资产阶级大地产上升到20. 8% ,人均占地273公顷,中等地产上升到46. 6%,人均占地33公顷,而占全国农户总数89. 4%的小农户仅拥有全部土地的32. 6%,人均占地2. 65公顷。[ 7] ( P11- 12)在巴黎市郊区,资产阶级从出售原教会和王室的国有土地中购得地产80%以上,在凡尔塞地区购得地产96. 51% ,在萨布勒地区购得地产78%,在绍莱地区购得地产56. 3% ,在博热地区购得地产53. 5%。[ 8] ( P289- 290)在1814 ~1830年的波旁王朝复辟时期, ??国家用10亿法郎赔偿逃亡贵族在大革命中的财产损失,其数目比1790年没收他们土地的收益大19倍??[ 9] ( P252)。这样到了路易-菲力浦时代, ??在法国掌握统治权的变成了一个资产阶级集团:交易所大王、铁路大王、煤铁矿和森林的所有者以及一部分与他们有联系的土地所有者,即所谓金融贵族??[ 5] ( P377)。他们利用发行银行券的手法购得了城市周围的大片地产,致使不少农民失去了在大革命中获得的土地而遭受苦难。1852年,法国资产阶级在巴黎盆地、诺尔省、诺曼底、卢瓦尔河谷和洛林边界等富饶地区投资购买土地40~60%,而在中部高原、阿尔卑斯山脉和比利牛斯等偏僻贫困地区仅为10~ 17%。[ 10] ( P637- 644) 19世纪60年代,法国15万个资本主义农场主占有全部土地的40%,雇佣农业工人90万人,在农业经营中上升为占绝对优势的主导力量。[ 11 ] ( P52) 19世纪末期,法国的土地集中程度和农业资本化经营水平略高于德国,即“法国在1892年拥有40公顷以上面积的农业经济占到整个土地面积的45%,德国在1895年拥有50公顷以上面积的农业经济仅占整个土地面积的1 /3”[ 12] ( P72)。从欧洲农业资本主义化的原始起点分析, 19世纪初期英国资产阶级通过议会式“圈地运动”获得地产在600万英亩左右,仅占全部耕地3200万英亩的18. 75% [ 13] ( P152) ;而法国资产阶级在1789年大革命爆发前所拥有的地产已占到全部耕地的30% ,再加上革命期间从出售国有土地中购得的地产,其规模甚至比起英国还略占优势。但在19世纪的农业资本主义演化过程中,英国和法国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典型制度:“小块土地经营制度和大规模土地经营制度”[ 12] ( P146)。1873年,英国4 /5的土地集中在大约7000人的贵族地主手中[ 14] ( P145 ) ,以至许多英国人根本不理解“农民”这个词究竟是什么含义。但在1862 ~ 1882年间,法国780万个土地占有者中经营1~ 10公顷的小农户为46. 5% ,经营不足1公顷的极小农户为38. 5% ,其中80%的农户直接耕种土地,采用租赁形式经营的农场主只有12% ,出现了资本主义大农场和小块土地所有者混杂并存、参差不齐的局面。[ 15 ] ( P244- 247)可见,“‘法国式道路’拥有一个完全不同于人们煞费苦心用以同法国进行不适当的比较的英国式发展道路的出发点,农业资本主义的起源和农业资本主义的释放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问题”[ 16] ( P236 )。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近代法国长期存在小农经济的解释,并没有纠缠于资产阶级革命赋予农民虚幻的土地财产权,而是把关注的重点放在揭示19世纪法国历史发展全部进程中的内在联系以及与这种联系自然的和必然的逻辑演化规律。马克思指出:“农业中的资本主义并不取决于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的形式。资本会碰到各种各样的中世纪和宗法制的土地所有权形式:封建的、‘份地农民的’(即依附农民的)、克兰的、村社的、国家的等等。所有这些土地所有权形式,资本都使之服从于自己,只是采取的形式和手段有所不同而已。”[ 17] ( P153)在他看来,资本主义对农业的占领是以一种完全的商品化为先决条件的,资本主义对农业的决定性胜利是农业对整个市场机制的依赖,这种依赖乃是建立在土地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和农业生产者的雇佣劳动基础上的。然而,“法国第一次革命把半农奴式的农民变成了自由的土地所有者之后,拿破仑巩固和调整了某些条件,保证农民能够自由无阻地利用他们刚得到的土地并满足其强烈的私有欲。可是法国农民现在没落的原因正是他们的小块土地和土地的分散,即拿破仑在法国固定下来的所有制形式。、、、、、、只经过两代就产生了这样不可避免的结果:农业日益恶化,农民负债日益增加。可见,‘拿破仑的’所有制形式,在19世纪初期原本是保证法国农村居民解放和富裕的条件,而在这个世纪的过程中却已变成使他们受奴役和贫困化的法律了”[ 5] ( P679- 680)。总之,“法国农民名义上的土地财产权,只有在需要驱使他们去为维持财产进行斗争的时候才不受侵犯。这正是使法国封建农民成为小块土地的所有者而使拿破仑成为皇帝的物质条件”[ 5] ( P405)。特别是在19世纪的农业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封建领主已由城市高利贷者所代替;土地的封建义务已由抵押债务所代替;贵族的地产已由资产阶级的资本所代替。法国农民的小块土地现在只是使资本家得以从土地上榨取利润、利息和地租,而让农民自己考虑怎样去挣得自己的工资的一个借口。土地所负担的抵押债务每年从农民身上取得的利息,等于英国全部国债的年债息”[ 5 ] ( P680- 681 )。1840年,法国农业总产值为52. 37亿法郎,除去耕作费用35. 52亿法郎,余下的收入是16. 85亿法郎,再从这个数额中扣去5. 5亿法郎用来支付押地借款利息, 1亿法郎付给法官, 3. 5亿法郎用于交纳赋税,1. 07亿法郎用以支付公证费、印花税、典当税等等,剩下的收入只有1 /3,每个农民平均还分不到价值25法郎的纯产品。[ 5] ( P455- 456)这样,“农民就以押地借款交付利息的形式,以向高利贷者的非抵押借款交付利息的形式,不仅把地租,不仅把营业利润,总之不仅把全部纯收入交给资本家,而且甚至把自己工资的一部分也交给资本家;这样他就下降到爱尔兰佃农的地步,而这全是在私有者的名义下发生的”[ 5] ( P455)。19世纪60年代,法国74%的小农户拥有不到2公顷的土地, 92%的极小农户占有土地不到1公顷,在大革命之后不到70年的时间里农民手里的土地就只剩下1 /4了。[ 18] 1890年,法国个体农民以土地作抵押的债务达到80亿法郎, 1898年增至110亿法郎,平均每个农民负债在358法郎以上。20世纪初期,全国只有4%的农民不负债,“法国资产阶级在19世纪初曾让农民守卫新产生的小块土地,现在已不是躺在所谓的祖国中,而是存放在抵押帐薄中了”[ 5] ( P683)。1914年,法国农民的高利贷债务额达到200亿法郎,比1840年增加了1. 6倍[ 18 ]。由于受到资本这样奴役的小块土地所有制,“导致法国的一大半国民变成了穴居人,全国大约有1600万农民居住在洞穴中,除了官方统计的400万乞丐、游民、犯人和妓女之外,还有500万人濒于死亡,他们或者是居住在农村,或者是带着他们的破烂和孩子到处流浪,从农村到城市,又从城市到农村”[ 5 ] ( P681)。可见,“法国资产阶级企图保护小农的土地所有权,这不是保护他们的自由,而仅仅是保护他们被奴役的特殊形式而已;这种形式的奴役延长着他们的求生不成、求死不得的状况”[ 19 ] ( P491)。
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随着“北美、南美和印度的粮食充斥欧洲市场,这种粮食廉价到没有一个欧洲的生产者能够跟它竞争。此时,大土地占有者和小农都面临着灭亡”[ 9] ( P485 )。在经营资本主义雇佣制大农场缺乏利润刺激的情况下,法国金融垄断资本家把国内的大量资本转向海外殖民地投资以攫取暴利,致使小农经济的改造由于缺乏资本支持而延缓下来。1899年,法国殖民地面积已经达到960万平方公里,殖民人口为5640万人。[ 20] ( P368) 1910年,法国国内投资额仅为7. 79亿法郎,而在国外投资高达30. 98亿法郎( 1914年增至600亿法郎),成为仅次于英国的第二资本输出大国。在1909~ 1913年间,法国从高利贷利息收入中获取高额利润平均每年达到17. 05亿法郎至18. 5亿法郎之多。[ 20] ( P427 - 428)列宁指出:“法国帝国主义与英国殖民帝国主义不同,可以叫作高利贷帝国主义。”[ 17] ( P428 )总之, 19世纪的法国农业资本主义发展主要特征是以投入小量资本和大量劳动为主,致使绝大部分地区仍停留在与先前几世纪几乎相似的原始落后状态。1825年,法国的土地所有者共有650万个,到40年代末增至780万个,经营地块1200万个, 1870年达到1400万个之多,每个农户平均占有土地面积都很小。在1862~ 1892年间,法国平均每个农户经营规模由12. 5公顷减少到11公顷,其中不足5公顷的小农户有400万个,小农经营在农业中仍占绝对优势。据莱维“勒博耶计算, 1815~ 1840年法国农业生产率平均每年递增1. 7%, 1840~ 1865年为2. 62%,1865~ 1900年间仅为0. 26% ,单位土地产出率比英国低38% ,农业劳动生产率比英国低39%。[ 7] ( P104- 118) 1905~ 1909年,法国从事农业生产劳动力达到一个最高峰值为880万人。与其他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相比,法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也要晚一些。英国早在19世纪中期城市人口的比重已超过农村人口( 1851年为50. 2% ) ,德国在1956世纪末期( 1900年为54. 4% )、美国在20世纪20年代( 1920年为51. 2% )也初步实现了城市化,而法国直到20世纪30年代才达到这一水平( 1931年为51. 2% )。[ 7] ( P20)总之,“法国典型的农场主过去是,现在仍然是一个小人物,与普通的农民耕作者没有什么区别”[ 21] ( P336)。
二、法国现代农业转型的主要途径及其特征
二战结束后,法国农业资本主义的发展面临许多困难。直到1955年,法国农用土地仍具有明显的“两小”特点:即在全国230. 7万个家庭农场中, 10公顷以下的小农户有127. 72万个,占全国农场总数的60%以上;全国3400万公顷农用土地被分割成7600万个地块,平均每个地块仅为0. 45公顷。[ 22]1958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建立后,戴高乐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土地改组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法律政策,通过大农场兼并与小农户破产的途径,促使土地集中和农业资本化经营。根据1960年颁布的《农业指导法》,各省成立了“土地整治与农村实业公司”,由政府担保的“农业地产公司”(S·F·A )以高价优先购买所谓“不生利农户”的小块土地,并把买进的插花地、低产田集中连片整治成标准农场,再按保本价格转卖给大农场主或具有独立经营能力的青年农民。根据1962年颁布的《农业指导法补充法案》,各省成立了“调整农业结构社会行动基金”。1970年代初期,又设立了“非退休金的社会福利补助基金”,鼓励年龄超过55周岁的农民领取一笔终身养老金后主动交出土地。为防止农场规模在继承中越分越小,法律规定:农场继承权只能移交给农场主的配偶或有继承权的一个子女,其他继承人只能从农场继承者手中得到一笔继承金。1954~ 1962年间,法国共有150万农民离开土地,其中有44万名老年农民退出农业生产领域,累计合并土地900多万公顷,占全国农用土地总量的1 /4。从1954年到1975年,全国平均每个农场劳动力人数由3人减少到2人。[ 23] ( P592 ) 20世纪80年代中期,法国农业土地组合公司有2000余个,以土地合作为主的农业共同经营组织有2. 5万多个,政府不仅掌握了对出售土地行使优先权,并且遏制了土地交易市场中的过度投机行为。从1955年到2000年,法国农场总数由230. 7万个减少到68万个,其中10公顷以下的小农场减少86. 79万个, 20~ 50公顷的中等农场减少4. 74万个,小农场的比重由56. 3%下降到38. 1%, 50公顷以上的大农场的比重由4. 1%上升到13. 8% ,平均每个农场经营规模由13. 3公顷/个扩大到41. 7公顷/个。[ 24]目前,法国各类农场总数为66万个,平均经营规模42公顷。[ 25 ]这比起美国的农场平均规模虽然小得多,但却是欧盟农场平均规模的将近3倍,是日本农户平均规模的35倍,是中国农户平均规模的85倍之多。总的来看,战后法国土地法律政策的实质是培植资本主义大农场,比如政府对经营50~ 100公顷的中型农场补贴为3万欧元,对经营100公顷以上的大型农场补贴为5~ 10万欧元。这样就促进了土地集中和资本化经营,为现代农业的发展提供了制度基础。
在进行农地集中整治的同时,法国也把农业装备现代化摆上了突出位置。上世纪50年代,政府规定:凡购置新的农机具按原价优惠15%出售,购买农机零件可降价20% ,差价由国家补给。到了60年代,政府又规定:农场主购买拖拉机等大型农业机械给予20~ 30%的价格补贴,山区和困难地区的补贴标准增至40~ 50%,对农民自筹资金兴建的水利、乡村道路、电气化、土地整治等工程项目给予10~ 20%的补助。从1952年到1974年,法国农业贷款总额由60亿法郎增至480亿法郎,增加了7倍,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使用资本量增长率为8. 3%,远远超过了其他的经济部门。为保证农机质量提高和机械性能改进,政府直接插手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和销售,凡在法国市场销售的农业机械必须持有国家质量体系认证和产品销售许可证,农机生产企业停产10年后仍要保证零部件供应。目前法国农机生产企业有2000家,职工达到6万多人,年产值350亿法郎,其中71%的农机产品用于出口。为降低农业机械使用成本,政府积极鼓励农民建立农机合作社——“居马”( CUMA )。1983年,全国共有1万多个“居马”分布在各地农村,入社农户达到25万户,占全国农户总数的20% ,农业合作社平均经营规模300~ 500公顷,农机使用费用平均比个人购买可降低30~ 40%。[ 26 ] 1950年,法国农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分别为13. 7万台和4900台, 1958年增至55. 8万台和3. 79万台, 1965年增至99. 6万台和10. 2万台, 1970年增至130万台和16. 5万台。其他的各类农机设备如手扶机动犁、机动割草机、捡拾压捆机、机械播种机等配套齐全,农业生产所需全部动力均由机械操作。从1963年到1974年,法国农业用电量由1. 8亿度增至64亿度,平均每亩耕地用电量为22. 6度。1949 ~ 1950年间,法国化肥施用量仅为100. 7万吨, 1959~ 1960年间增至206. 4万吨, 1969 ~ 1970年间增至421. 9万吨, 1972 ~ 1973年间增至538. 3万吨,平均每10年翻一番。1970年代初期,全国基本上实现了以机械化、电气化、化学化、良种化为主要内容的农业现代化。从1954年到1975年的21年间,法国农业劳动力总数由503. 6万人下降至199. 8万人,下降了1倍以上。1954~1972年间,法国农业产值平均每年递增3. 1%。1963~ 1973年间,法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平均每年递增7. 2%,平均每个农业劳动者抚养人口由1950年代的5. 5人增至1980年代的26人和1990年代的40人。[ 27] 1968年,法国第一次实现了农产品的净出口,扭转了国内食品消费长期短缺的被动局面。1972年,又成为继美国之后的世界第二大农产品和食品加工出口国。这样,困扰法国将近2个世纪的小农经济格局最终成了历史,代之而起的是领先世
界的现代农业。
20世纪80年代以来,法国以较低的地租鼓励农场主扩大经营规模,由政府承担合并小块土地的全部费用,使60%以上的农业用地转向以租赁经营方式为主。从1970年到1987年,全国租赁经营面积由1375. 6万公顷增加到1478. 5万公顷,所占比重由46%上升到53%;土地所有者直接经营面积由1555. 1万公顷减少到1309. 8万公顷,所占比重由52%下降为47%;分成制经营面积由59. 8万公顷减少到17. 4万公顷,所占比重由2%下降为1%。[ 28]同时,国家逐步放宽对各类农业经营公司设立条件的限制,通过财政金融扶持政策,鼓励父子、兄弟农场以土地入股的形式开展联合经营。从1988年到2000年全国各类农业公司由61243个增加到117049个,其中家族式农业公司69854个,占新增农业公司总量的85. 2% ,农业公司平均使用土地面积为93公顷,比非公司农业单位高出2. 1倍,农业公司平均产出规模由108万法郎提高到169. 5万法郎,分别比同期的非公司化农业经营单位高出3. 5倍和3. 4倍。2000年底,仅占农场总数29. 8%的农业公司产出规模占到了全国农产品总量的50. 6%。[ 29]目前,法国全日制经营农场占62%,兼有农业和非农业工作者占20%,只有13%农场经营者主要职业是非农业,专业化程度和水平是相当高的。例如,巴黎盆地是最重要的谷物主产区,小麦平均单产比全国高出1倍,软粒小麦占全国小麦总产量的1 /3;诺尔“庇卡底”香槟地区是甜菜主产区,占到全国甜菜种植面积的73. 2% ,布列塔尼是畜牧生产基地,平均每年可提供全国猪肉产量的40%、禽肉的30%、牛肉的32%、蛋类的20%;北部的庇卡底是马铃薯主产区,占全国马铃薯产量的50%。[ 30 ]农工商综合体是法国现代农业的重要组织形式, 1975年就业人口已达到500万人,占全国就业总人数的23% ,年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5%。[ 30] 1980年代末,法国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所占工业的比重在14~ 15%左右, 1992年提高到16~ 17%,已经超过了美、英、德、加拿大等国家的水平,一跃成为世界农产品加工业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2003年,法国农产品加工业增加值达到1247亿欧元,占国内工业总产值的16. 3% ,是1978年的3. 25倍和1985年的1. 25倍,平均每年增长5%以上,其增长速度明显高于其他工业部门。从1985年到2003年,法国农产品加工业出口额由766亿法郎上升到1930. 5亿法郎,占外贸出口总额的比重一直保持在10%左右,相当于同期的国内初级农产品出口额2~ 3倍。[ 31]
战后法国在如此较短的时间内彻底改造小农经济,一举扭转农业生产长期徘徊不前的落后局面,关键在于政府长期奉行国家干预主义的财政金融政策,不断加强对农业、农村、农民的支持力度,促使工农城乡之间的协调可持续发展。1962年1月1日,法国与西欧六国正式缔结了“建立农产品共同市场的折衷协议”,开始对农产品出口实行价格保护和补贴政策。从1962年到1986年,法国投入农业资金由76亿法郎增加到1137亿法郎,增长了14倍多,平均每年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占国家预算总支出的13%左右,相当于全国农业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它作为欧盟共同体农业政策的最大受益国,平均每年可获得100亿欧元的农业公共政策补贴。据世界经合组织的统计,法国在1975~ 1983年间用于农业补贴的资金从45亿欧元增加到280亿欧元。上世纪90年代初以来,尽管欧盟共同农业政策经历了1992年、2000年、2003年三次较大的改革,但是法国政府对农业支持资金从1990年的106. 89亿欧元增加到1993年的163. 26亿欧元和2006年的174. 01亿欧元,增长幅度为63%,平均每个农业劳动者可获得政府直接补助18037欧元。1999年7月,法国颁布了新的《农业指导法》,政府对创办多功能农业经营者最高可提供1. 5万欧元的一次性启动资金补助和分年度提供环保补贴3. 65万欧元。同时,还通过金融保险制度来促进农业发展,从1966年到1969年,法国国家银行向农业提供短期贷款由90. 5亿法郎增加到122. 3亿法郎,中期贷款由186. 1亿法郎增加到328. 3亿法郎;长期贷款由73亿法郎增加到109. 1亿法郎。1970年代末,国家银行农业信贷余额为619亿法郎, 1975年高达1390亿法郎, 5年之间增加了1倍以上。1970~ 1977年间,法国农业债务平均增长率为14. 1%,超过了其他西欧国家的水平。法国长期实行低费率、高补贴的农业保险政策,农民只需缴纳20~ 50%的保险费用即可享受农业保险利益,政府补贴的比例高达50~ 80%。2003年,法国农业担保补贴为72亿欧元,占到当年农业可支配收入235亿欧元的30. 6% ,占到当年农业企业净收入137亿欧元的52. 5% ,农民家庭收入中的65%源于各种政府补贴。[ 32]此外,法国政府高度重视农业技术培训、农民职业教育和农业合作化事业, 1982~ 1986年间农业智力投资比重由34. 5%上升为36. 8%。目前,法国农场经营者一般都具有农业技术高中和农业专科大学毕业的学历程度,遍布全国各地的农村合作社雇员超过15万人, 90%以上的农民都参加了各类农业合作社。2005年,法国农业劳动力只有92万人,仅占全国劳动就业人口的4%,但其农业产出占到欧盟的23% ,占到全球粮食产量的4% ,占到全球牛肉产量的4% ,猪肉产量的3%,禽蛋产量的5% ,牛奶产量的6% ,葡萄酒产量的21%。[ 25 ]总的来看,法国现代农业转型的主要特征是商业化、资本化、区域化、专业化、产业化、社会化、农民职业化与家族化公司交织在一起,既顺应世界农业发展一体化的新趋势,又保持欧洲大陆农业生产的传统特点,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资本主义农业现代化道路。
参考文献:
[ 1]列宁全集:第32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85.
[ 2] [美]罗伯特·布伦纳.前工业时期欧洲农村的阶级结构和经济发展[ J] .世界历史译丛, 1980, ( 5) .
[ 3] [法]马克·布洛赫.法国农村史[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1.
[ 4]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 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 6] [英]爱德蒙·柏克.法国革命论[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9.
[ 7] [法]弗朗索瓦·卡龙.现代法国经济史[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91.
[ 8] Le C. T. H. S, Ed ition.La RevolutionFrancaise et LeM ondeRurale[M ] . Par is, 1989.
[ 9]沈炼之,楼均信.法国通史简编[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 10] F. Braude l et E. Labrousse. H isto ire E conom ique e t Soc ialedela France??[M ].Pa ris, 1976.
[ 11]余开祥.西欧各国经济[M ] .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
[ 12]列宁全集:第59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0.
[ 13]金重远.法国大革命和土地问题的解决[ J].史学集刊,1988, ( 4).
[ 14]J·D·Cham be rs,G·E·M inga ry. The Agriclutura l Revolution: 1750- 1800[M ].London, 1966.
[ 15] Anthony Rowley. Evolution Economique dla France du Milieu du X IXeSi·cle A 1914[M ].Paris, 1987.
[ 16]刘宗绪.法国大革命二百年纪念论文集[M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出版社, 1990.
[ 17]列宁全集:第27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90.
[ 18]王健.农业中资本主义发展道路的比较研究——法国范式与普鲁士范式[ J].上海社会科学院学术季刊,1990, ( 2).
[ 19]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M ].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 20]北京大学历史系编写组.简明近代世界史[M ].北京:人民出版社, 1979.
[ 21] [英]约翰·哈罗德·克拉潘. 1815~ 1914年法国和德国的经济发展[M ].北京:商务印书馆, 1965.
[ 22]朱博文.美法日家庭农场发展的经验与启示[ J].农场经济管理, 2004, ( 6).
[ 23] [法]皮埃尔·米盖尔.法国史[M ].北京:商务印书馆,1985.
[ 24]张珂垒,蒋和平.法国构建发展现代农业的政策体系及启示[ J].世界农业, 2008, ( 12).
[ 25]赴法国家庭农场运行与管理体制培训考察团.法国农业发展现状考察报告[ J].中国农垦, 2006, ( 2) .
[ 26]农业部农机标准化体系建设考察团.法国的农业机械化和农机标准化[ J] .世界农业, 2002, ( 9) .
[ 27]江剑庭.法国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特征[ J] .长江论坛,2003, ( 2).
[ 28]赵鲲.法国农场经营形式的变迁与启示[ J].世界农业,2001, ( 9).
[ 29]周淑景.法国农业公司化经营发展及其经验借鉴[ J].中国农垦经济, 2004, ( 10).
[ 30]湖北省人大农委赴法考察团.法国农业经济发展及相关法制建设的考察报告[ J].楚天主人, 2007, ( 1).
[ 31]周淑景.法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特点与经验借鉴[ J].经济研究参考, 2006, ( 28).
[ 32]陈文滨,刘映红.战后法国政府对农业发展的积极干预政策及其启示[ J] .江西社会科学, 2008,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