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中央在中央党校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胡锦涛同志作了社会管理及其创新的重要讲话,认真学习和领会讲话的精神,就能比较深刻地认识当前我们国家面临的形势和所处发展阶段。
当前的形势可以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经济形势很好,政治基本稳定,文化繁而未荣,社会矛盾凸显。中国在经济上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为什么社会矛盾、社会冲突、社会问题反而大量的增加了,我们的党和政府做了这么多大事、好事,为什么老百姓还有这么多意见?这要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的视角来认识。
中国的革命是分阶段进行的,社会主义建设也是分阶段进行的。不同的发展阶段,不同的形势,不同的任务,就要采取不同的战略、策略。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的生产力水平低,劳动产品少,短缺经济,解决人们的温饱问题是发展要解决的主要任务,在这一阶段,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一切力量抓经济,满足人们的基本的物质生活需求,成为必然的理性选择。进入九十年代,小平同志南巡讲话之后,明确了我们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市场化、工业化迅猛发展,经济高速增长,城市化也发展起来。到上世纪末,我国的国民生产总值比1978年接近翻了两番,综合国力显著增强,人民群众温饱问题普遍得到解决,物质生活有了一定的改善,但生产力还不发达,物质产品还没有极大丰富,特别是精神文化产品、公共服务产品还不充足,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物质文化日益增长的需求,也不能满足经济发展本身对科技、教育、文化、社会、环境提出的更高要求。这就表示着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到来了。新阶段的特征是一方面经济发展很好,捷报频传,另一方面社会问题、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大量增加,种种现象集中表现为经济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的矛盾。
研究表明,当今中国的经济结构已经是工业化社会的中期阶段,但社会结构还是工业化初级阶段。社会结构大约滞后经济结构15年。中国目前所处的新阶段的特征,就是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矛盾多发,这在世界各现代化国家都曾经经历过。这是因为一个国家要实现现代化,必须实现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由乡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变,整个国家人民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乃至社会关系、交往方式都会改变,产生了社会大流动、社会重组、社会结构调整,导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社会成员之间贫富差距扩大,两极分化,家庭分化,离婚率上升,社会犯罪增加。这些社会现象,现代化国家在工业化初期都曾出现过,被称为“社会转型病”。这种“社会转型病”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表现。
面对这种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多发的社会转型时期,所在国、所在地区的政府应对得好,采取了正确的政治政策、经济政策、社会政策和文化政策,处置得好,解决了这些社会问题,化解了社会矛盾和冲突,使经济社会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这个国家、这个地区就进入了现代化国家行列。欧美诸发达国家是这样,日本和亚洲四小龙等国家和地区也是这样。
面对这个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所在国、所在地区的政府不能采取恰当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政策,处置不当,不能解决这些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这些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就将越演越烈,以至阻碍经济社会的发展,国家也由此陷入了动荡不安,经济社会发展停滞,乃至倒退的状态,被拒于现代化国家的行列之外。所谓“拉美陷阱”,指的就是这种状态。上个世纪后期,苏联、东欧所以发生剧变,本质上也是因为没有过好这个关键时期。苏联的经济是搞上去了,曾经是世界第二,但社会体制未改,社会结构没有调整好,社会建设没有建好,经济社会长期不平衡、不协调,遇上大风大浪就翻船了。
可见,要搞现代化建设,仅仅搞经济建设是不够的,还必须搞好社会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等等。十七大会上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发展为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总体布局,这是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的新认识,新概括,也标志着中国进入了以社会建设为重点的新阶段。
进入21世纪以来,我们常说新世纪、新阶段、新任务。从发展阶段来说,所谓新阶段,是指以经济建设为主的阶段转入以社会建设为重点的新阶段。所谓新任务,就是要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条件下,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重点加强社会建设,进行社会体制改革,加快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社会事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什么是社会建设?怎样在现阶段中国特有的国情条件下进行社会建设?这是我们首先要弄清楚的大问题。认清社会建设的涵义,这是进行社会建设的重要前提。
目前国内对社会建设的理解,主要有四种不同的主张和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社会建设应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大力推进就业、社会保障和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建设,加大收入分配调节力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走共同富裕道路。
第二种观点,认为社会建设当前要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以维系社会秩序为核心,通过政府主导、多方参与,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认同、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应对社会风险,为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创造既有秩序又有活力的基础性条件和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第三种观点,认为社会建设是适应我国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适应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人际关系的变化,面对由此产生的种种社会矛盾和问题,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各种有利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新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进步的社会行动。同时进行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政策,调整和优化社会结构,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经济结构相协调的社会结构。认为社会建设的核心是要构建一个合理的社会结构。
第四种观点,认为我国目前社会建设的根本目标是要建设一个制约权力、驾驭资本、遏制社会失序的社会主体。所以要进行社会重建,建立一个与政府、市场并列的社会。认为在工业社会条件下不仅要有市场,有政府,还要有发育良好的社会环境,整个社会才能健康有序地可持续发展。认为健全的社会是市场经济的基础。
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结束之后,各地各部门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将蓬勃展开。因此,厘清社会建设、社会管理这两个概念的具体含义和两者的关系,就很有必要。
就进行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目标来说,两者都是为实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服务的。
就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关系来说,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十七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决议中,将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三位一体的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总体布局。作为四位一体中的社会建设,当然是一个重大的系统工程,社会管理是这个大系统中的子系统,是社会建设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应该是无疑的。
有种观点认为,社会管理可以与社会建设并列。这是不妥当的。经过这几年的实践和理论探讨,特别是十七大把社会建设定为四大建设之一之后,这种“并列论”“、并提论”“、同等重要”等说法就不妥了。当然,至今还是经常有“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社会建设和管理”的说法见诸文件、讲话和报刊,这主要是因为社会管理很重要,尤其是当下要强调社会管理的重要,但并不能因此就改变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是主系统和子系统的关系,也不能改变社会管理是社会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的关系,这在理论上是应该明确的。
有同志认为要做大社会管理,设想通过强化管理权力,把经济社会方面乃至社会生活方面的问题统统管起来,消除诸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这种设想是不合理、也是不妥当的。因为我们国家已经实行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社会生活日益多元化、复杂化。这种体制的好处就在这里(例如社会充满活力,朝气蓬勃,经济社会不断发展),问题也在这里(社会问题、社会矛盾大量增加),这是新阶段、新特点的表现。设想用强化管理权力,抓好、管好,调控好,用权力来包打天下,是不现实的,以往的实践和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都不支持这种设想。
社会建设作为社会主义建设总体布局四位一体的一大建设,未来的发展将经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先从目前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迫切要求解决的保障和改善民生事业、社会事业建设做起;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入手,化解社会矛盾,解决社会问题。并加强源头治理,标本兼治,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的产生,最大限度的增加社会和谐因素,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近几年,这些工作有序推进,很有成效,很得民心,也是顺民意的。持续做下去,做得好,社会建设的第一阶段可以在“十二五”规划时期内得到实现。
第二阶段,着力推进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政策,完善社会管理,推进新型的城镇化,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拓宽社会流动渠道,培育壮大中产阶层,构建一个合理、开放、包容、稳定的社会结构。中国目前经济结构已经达到工业化社会中期阶段,但社会结构还处于工业化社会初期阶段。这两个国家最基本的结构不平衡、不协调是产生当前诸多经济社会矛盾的结构行原因。所以,加快调整社会结构,使之与经济结构相协调,应该是我们进行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在“十三五”也就是到2020年要实现的最重要的任务。
第三阶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臻于完善,经济建设健康持续平稳较快地发展,到本世纪中叶,经济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现代型的经济结构。与此同时,社会建设不断前进,社会体制逐步完善,社会组织广为发展,社会管理井然有序,社会结构不断优化,形成一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现代化型经济结构相协调的现代型的社会结构,为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实现政府、市场、社会三足鼎立的局面,从而实现“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
当然,这三个阶段的发展,并没有一个截然分开的界限,将会是互有交叉地进行。现在全国各地正在进行各种形式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实践与探索,创造了很多新的经验和新的模式,经过一段实践之后,经过各种经验、各种模式的交流和比较,一定会涌现出适合中国特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符合历史规律的社会建设的理论和实践模式。
社会建设是一个宏大、艰巨的任务,要有长期奋斗的思想准备。经过近十年的酝酿探索、比较选择,针对我国进入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国情,提出在坚持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条件下,重点推进社会建设,进行社会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政策,完善社会管理,优化社会结构,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这是切合形势要求的。
第一,要开展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点推进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研讨,弄清楚什么是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为什么要进行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怎样进行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等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在全党、全国取得共识。我们要乘着宣传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建议和省部级专题研讨班关于社会管理创新会议精神的传达的时机,开展关于社会建设的理论和社会管理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研讨,展开各种观点、各种做法的交流和争论,继承和发扬舆论先行的传统,把关于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讨论的文章做足,做到家喻户晓。
第二,推进社会建设与管理一定要从组织上落实。现在北京、上海、大庆、南京等地已经组建了社会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办公室,已经开展做了很多工作,做出了不少成绩。但主要局限在开展社区服务,城镇管理和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等方面工作,只是做一个职能部门的业务。要推进社会建设这样一项事关战略大局的工作,应该组建一个像当年进行经济建设组建了计划委员会那样,组建一个社会建设委员会,对整个社会建设进行宏观统筹、规划、组织、调控、监督,整合社会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通过协调使之形成合力。
第三,搞好社会建设与管理,必须进行社会体制改革。我国现行的这套社会体制,是在1950年代以后,在全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的背景下形成的,是计划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同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是为计划经济体制服务的。这些年来,我们对于社会体制包括社会事业体制,也进行了改革,有些取得了成功,有些并不成功,有些则还没有破题,整个社会体制还没有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根本改变过来。实践证明,现行的社会体制不改革,社会建设就不能顺利进行。当然,进行社会体制改革,难度很大,会触及某些人、某些群体和某些既得利益,阻力会很大。这实际又是一场革命。
第四,推进社会建设与管理要有相当的投入。进行社会建设要有相当的财力、物力投入。我们应该按照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完善公共财政制度,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调整财政收入结构,把更多财政资金投向公共领域,加大财政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就业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基础设施、社会治安方面的投入。”真正加大对社会建设的投入,使民生事业、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做得越来越好,惠及大多数、绝大多数的民众,使他们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社会矛盾、社会问题就会大幅减少、社会成本就会大幅降低,这对经济发展反而是有利的,这也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一个重要方面。
第五,要建立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的研究。以往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偏重经济指标,主要抓GDP,在某种程度导致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不协调。当前,在上述深刻认识的基础上,经过研讨要建立社会建设与社会管理的指标。一方面,可以作为进行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工作的目标,同时也是考核成绩的指标。这样不仅使地方政府工作绩效考核指标更加全面性、科学性,更重要的是可以扭转地方政府片面追求GDP等经济指标的倾向,实现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
第六,几点具体建议。1、召开一次全国性的社会工作会议。2、社会建设从总体布局中排第四,改为排第二。3、在每年的经济建设工作会议前后,也开一次社会建设工作会议,或两个会合并召开,更名为经济、社会工作会议。
总起来看,经过改革开放三十余年,今天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的形势表明,中国已经迈入社会建设为重点的新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