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10月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宣布我国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后,各地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发展需要的统筹模式,推进当地城乡一体化进程。然而,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日趋复杂和农村社会的深刻变化,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深层次矛盾日益突显,统筹城乡的工作举步维艰,严重影响到城乡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针对这一形势,2008年10月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宣布我国进入“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重要时期”[1],2009年中央1号文件再一次强调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坚定不移地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2]。本文在这一背景下探索区域城乡一体化模式对落实中央政策目标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应用价值。
1“一矿一业一事”的倡议是在城乡一体化背景下提出的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城乡关系理论,“某一民族内部的分工,首先引起工商业劳动和农业劳动的分离,从而也引起城乡的分离和城乡利益的对立”[3]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当城乡分离造成的城乡差距阻碍生产力的发展时,“消灭这种对立日益成为工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实际要求”[4]。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国力的快速增长推动了社会主义现代化进程,但由于城乡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差距进一步拉大,农村基础设施仍然很差,农民收入水平和农业生产力水平仍然很低。尤其是实现进入21世纪后,巨大的城乡差异严重阻碍了我国现代化进程。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任务,[5]十六届三中全会正式提出“统筹城乡”的思想,[6]十六届四中全会宣布我国已经进入“以工补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要求把“以工补农、以城带乡”作为统筹城乡的具体手段。[7]在这一背景下,煤矿资源丰富的乡宁县县委县政府在全县范围内倡导开展“一矿一业一事”活动,倡导富起来的煤矿老板投资兴办非煤产业和社会公益事业,采取“以矿补农”的统筹城乡的具体措施,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
煤矿资源是一种不可再生的国有资源,山西是全国煤矿资源最丰富的省份,然而,丰富的煤矿资源在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提供条件的同时,也成了加大贫富差距、激化社会矛盾的催化剂。乡宁县有山西“煤乡”之称,煤矿多达109个,因煤矿引发的问题和矛盾非常突出,严重影响了该县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一是资源利润分配不公加剧贫富分化。在国家“有水快流”政策下煤矿的开办或承包利润过低,使大量的国家资源迅速转化为煤矿经营者的个人资本,尤其是进入21世纪后,随着煤炭价格的持续剧增,形成了暴富起来的煤老板群体,乡宁县几十个煤矿老板的年收入就远远超过全县20多万人的总收入[8];二是煤矿开采给矿区农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煤矿开采造成的地下水断路、环境恶化、生态失衡、公路坍塌、地面下陷、房屋震裂、粮食减产等情况,给农民的生产生活和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尤其是实现煤矿老板追求高额利润的短期经营行为,进一步加大了农民为煤矿开采承担的外部成本;三是个别煤矿老板显富歧民行为形成了农民的仇富嫉富心理。一些煤矿老板暴富起来后,对煤矿开采所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社会责任,对农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困难不闻不问,而是举家迁居城市,买名车,建别墅,过着奢侈豪华的生活,有的甚至歧视当地农民,连进矿劳动的机会都不给他们,导致其找不到生活出路。正是由于以上几方面的原因,煤矿老板因煤而暴富,农民却因煤而失去了基本的生存条件。于是,农民组织起来,采取各种方式阻止煤矿生产,要求赔偿,由此造成的冲突事件频频发生,矿民矛盾迅速激化,严重影响到煤矿经营和农村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乡宁县开展“一矿一业一事”活动,引导煤矿老板以兴办非煤产业和公益事业的方式回报家乡,奉献社会,以此达到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渠道、缩小贫富差距、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中国是一个以农民为主体的农业大国,“中国的经济必须要照顾到农业……,农业不前进,一定要拖工业的后腿”[9]。中国的发展必须首先把占人口绝大多数的农民安置好,工业的发展,商业的和其他的经济活动,不能建立在农村人口贫困的基础之上[10]。然而,中国煤老板的暴富恰恰是建立在严重损害矿区农民利益并导致矿区农民贫困的基础之上,必然会激起农民群众的强烈反抗,矿区居民抵制煤矿开采的口号是:“你不让我生存,我就不让你发展。”再加上资源型地区由于煤矿资源的不合理开采和分配导致的贫富差距太大,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受损严重,仅靠公共财政难以解决城乡统筹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乡宁县倡导开展“一矿一业一事”活动,筹集煤矿企业的剩余资本弥补公共财政的不足,以达到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目的。并通过这一活动激发煤矿老板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其公共意识和公益精神,实现煤矿企业和矿区农民的和谐相处,进而为煤矿企业的经营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这一活动还可以使煤矿企业以一种非常体面的方式为煤矿开采给农民造成的损失作出补偿,因而能够得到煤矿企业的积极响应和大力支持。
乡宁县的“一矿一业一事”活动是县委县政府根据本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求,规划适合县域经济发展的非煤产业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公益事业,倡导全县境内所有的合法煤矿,根据煤矿生产规模,按照每吨煤不少于30元的标准投资“一矿一业一事”项目,其中15元用于兴办一个非煤产业,称为“一业”,15元用于兴办一项社会公益事业,称为“一事”。
“一业”主要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方面科技含量高、社会效益好的发展项目,有利于转化农村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主要解决产业调整和农民增收的问题。“一事”主要包括交通、饮水、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电视电话、小城镇建设、移民新村建设等方面的社会公益事业,有利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农业生产条件,主要解决农民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
为了确保“一矿一业一事”活动的顺利开展,乡宁县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一矿一业一事”活动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协调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该活动的组织实施、制定实施方案、落实领导组交办的相关事宜、协调和解决该活动的相关问题、组织相关部门对煤矿投资的项目进行全面考核。各职能部门要对该活动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及时审批、办理有关手续,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各乡镇成立领导组,对本乡镇的“一矿一业一事“活动负全面责任,组织本乡镇的煤矿企业在认真考察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选准项目,有针对地解决本乡镇比较突出的”三农“问题。项目实施可采取跨乡镇联合、自主联合、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在项目考核方面,县领导组制定了专门的考核奖励办法,细化考核内容,并根据考核结果为完成任务的煤矿企业法人颁发“兴办光彩事业奉献奖”,为做出突出贡献的煤矿企业法人组织一定规模的“赠匾”仪式,并颁发“建设全省十强县特殊贡献奖”[11]。为“一矿一业一事”活动的成功提供机制保证和精神动力。
从以上“一矿一业一事”活动的内容来看,基本符合中央提出的“城乡一体化”要求,即“着眼于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加快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12]。
首先,在资源型地区,改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加农民收入是城乡一体化的前提和基础。乡宁县县委县政府针对本县矿产资源长期粗放经营而导致的经济结构单一、环境恶化严重、贫富差距拉大等影响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问题,动员暴富起来的煤矿老板从煤矿收益中拿出一部分剩余资本投资适宜于本县经济发展需要的非煤产业,如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和服务业等,不仅对调整产业结构、改善生态环境、安置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等非常重要,而且为资源枯竭后煤矿企业的成功转型和资源型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找到出路。政府对煤矿企业投资兴办的非煤产业坚持政府引导、自愿联合、出资者所有、市场化运作的原则,通过政策支持、信息分析等方式引导和鼓励煤矿企业选择科技含量高、社会效益好的项目,其目标在于增加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别、发展县域经济。
其次,城乡一体化涉及农民的生存方式、生产生活方式和农民素质等方面与城市融合。乡宁县针对煤矿开采对农民生产生活造成的实际困难,动员煤矿企业利用煤矿收益的部分剩余资本从事修路、饮水、通电、建校、环境治理、医疗卫生、小城镇建设、移民新村建设等社会公益事业,不仅解决了矿区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而且在基础设施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为矿区农民享受城市文明提供了条件。乡宁县对于煤矿企业兴办的社会公益事业采取统一筹集、科学立项、政府组织、严格审计、社会监督的原则,引导煤矿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兴办有利于城市文明传播、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社会公益事业,其目标在于尽早尽快地让居住在农村的居民享受到便利的生活、良好的环境、丰富的文化等文明成果。
“一矿一业一事”活动的内容都是涉及矿区农村和农民急需解决的问题,对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增加农民收入非常重要。农民在利益损失得到补偿后不仅会停止对煤矿企业的抵抗活动,而且会怀着一种感恩的心支持煤矿企业的经营活动。其结果不仅实现煤矿企业和广大农民经济收益的双赢,而且能够取得许多意想不到的社会效益。
3“一矿一业一事”活动的效果推进了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矿产资源作为一种国有资源,在煤炭市场趋好、利润空间较大的背景下,其收益应该带来整个社会福利尤其是矿区农民社会福利的增进。然而,由于煤矿承包带来的不合理的资源分配与开采方式,只有那些煤矿经营者从中受益,并且是获取高额利润,而那些为煤矿开采带来的各种损害承担外部成本的矿区农民却得不到任何补偿,其结果必然造成贫富差距的迅速拉大和矿区农民为争取生存条件的反抗行动,农民的反抗进而导致煤矿企业失去发展环境。
乡宁县通过开展“一矿一业一事”活动,以矿补农,在增加农民社会福利的同时,为煤矿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延伸产业链和良好的外部环境,从而实现了社会福利的增进[13]。乡宁县“一矿一业一事”活动的倡导得到了煤矿企业的积极响应,自2004年开始到2006年煤矿企业因明晰产权停产整顿前后三年的时间内,全县100多个煤矿共投资10亿元,兴办非煤产业64个,兴办社会公益事业335项。在兴办的非煤产业中,主要包括以种植翅果树为主的种植业和以加工翅果系列产品为主的加工企业,以养羊、牛、鸡等为主的养殖业和与此相关的畜牧良种培育、饲料加工、奶制品加工、肉制品加工等加工企业,这些产业为资源型地区改善生态环境、调整产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提供条件。在兴办的社会公益事业中,主要包括新建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移民村29个,使56个自然村1006户居民从危房中搬迁出来,住进生活方便、安全舒适、环境优美的新农村,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样的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新建和拓宽改造乡村公路452公理,为306个自然村6万多人解决了行路难的问题;新建集中供水和自来水入户工程32处,为119个自然村3. 3万人解决了吃水难的问题;新建和扩建改造农村寄宿制中小学83所,解决了农村几万名学生的入学和住宿问题;新建一批高标准的农村文化活动中心、体育休闲广场、街心花园、影剧院等,为262个自然村安装电视电话,这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为农民享受现代化的都市环境和现代文明提供条件。
乡宁县“一矿一业一事”活动成就显著,从根本上改变了煤矿粗放经营的单一产业结构,扭转了该县资源枯竭、环境恶化的状况,保障了矿区农民就近就业和增加收入,有效缓解了因贫富分化造成的社会矛盾,而且山区发展的种植业、养殖业以及由此带动的高科技加工企业的发展,有利于矿区农村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利用和保护,也有利于煤矿老板、矿区农民素质的迅速提高和科技成果的迅速推广。更重要的是,煤矿企业投资的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使矿区农村水、电、路基础设施得到改善和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条件得到提升,进而使矿区农民的生存方式、生产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极大的改变,能够象城里人一样享受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文明成果。
乡宁县“一矿一业一事”活动是在煤矿资源使用不合理、煤价高涨、煤矿老板暴富以及因此与矿区农民收入差距迅速拉大的特殊背景下,采取的统筹城乡的具体措施,该活动的实践经验凸显了以煤矿企业为主的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事务治理的显著成就。这一活动给我们的启示,并不是可以随意照搬的乡宁经验,而是地方政府如何根据当地当时的条件在统筹城乡发展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问题,如何在特定条件下从恰当的资源分配开始取得社会稀缺资源的帕累特最优配置的问题,如何建立政府、企业和矿区农民多主体共赢机制实现利益最大化的问题。目前山西煤矿进行了新一轮的并组改制,全省几千座煤矿要合并成100座,我们应该思考新形势下资源型地区如何通过资源收益的再分配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问题。△
[1][7]中共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
[2]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24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8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313页.
[5]江泽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人民日报》,2002年11月18日.
[6]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8]张效标: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有益探索,《中国区域经济》2005年10月.
[9]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邓小平年谱》,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514页.
[10]《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7页.
[11]乡宁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一矿一业一事”活动的实施意见》,2004年4月12日.
[12]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
[13]汉斯·范登·德尔等:《民主与福利经济学》,第34页。如果一个特定的改变使受益者的福利增进很大,以至于完全补偿了受损者的福利损失后尚有剩余,这一改变就是一个潜在的社会福利增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