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量一个公共产品的供给绩效,主要看它是否满足了公共需求;无视公共需求的公共产品供给,是一种无效供给更是一种浪费公共资源的供给。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亦然。只有真正了解农民的需求,才能针对这些需求改善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
从既有的文献来看,目前对于农民需求的研究大多是在农村内部进行的,而且主要是针对那些在乡的农民群体,对于流动中的农民群体较少进行类似的调查。然而,他们(这些流动的农民,或者称之为“农民工”)之所以外出打工,实质上也反映了这样一种较为普遍的现象,即他们的需求在农村社会内部往往很难得到满足甚或根本得不到满足,而不得不外出寻找新的出路或机会,因此,从农民工的视角反观(或反思)当下农村公共产品供给状况,笔者觉得更有意义。
既然如此,细心的读者必然问到:这些外出的农民群体在城市里的生存状况怎样?他们的需求在城市社会得到了满足吗?他们为何在城乡之间游走?……这样的追问,又会导引我们从更大的视域来探寻问题,不但要从农村社会内部找寻原因,更需要从社会结构(特别是城乡二元社会结构)层面上探讨问题之根源。恰巧笔者不久前负责了一项关于农民工文化生活的大型问卷调查1,许多问题也涉及到农民工在城的生存状态及其需求问题,可以借此讨论农民(和农民工)需求在社会结构方面难以满足的原因。
由笔者负责的这项调查分二次进行。前一次调查,笔者和研究生分成两组分赴安徽省合肥市、阜阳市和四川省成都市(及所辖郫县、都江堰市),深入建筑工地、厂矿车间、社区、棚户、车站码头和农民工市场等地,就农民工生存状态和文化生活问题直接与农民工面对面进行问卷调查和访谈,这次调查共发放2500份调查问卷,收回1887份有效问卷。这是国内第一次大规模关于农民工文化生活问题的专项问卷调查。后一次我们专程到湖北省农民工输出大县——郧县(属十堰市管辖)农村,就农民工留守子女教育问题进行调查,发放了500份问卷,收回有效问卷426份,这次问卷调查的对象是农村中小学学生(主要是农民工留守子女)。
本项调研以问卷调查为主,尽量做到“以数据说明概念,事实产生结论”1。该问卷主要采用SPSS进行统计和数据分析。由于人力和资金所限,问卷调查没有采取严格的抽样办法,基本是一种偶遇随机式调查。为了弥补问卷调查之不足,我们也辅之以必要的结构式访谈,搜集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和原始数据、资料。在调查地点的选择上,我们根据农民外出打工区域分布特点,有意识的选取了省会城市(如合肥、成都)、中小城市(如阜阳、都江堰)、城郊地区和农村城镇等多种层次,确保这项研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在本文中,笔者将农民工视为一群在城乡之间流动的农民群体,他们即便在城打工仍然没有摆脱农民的基本特性,而且,他们的生活重心和最终人生归宿几乎都是农村。
以下便是我们在调查中所了解到的一些基本情况:被访的1887位农民工,在本地乡镇企业打工的有392名,占23.0%;在本县范围内打工的有310名,占18.2%;在省内打工的占76.6%。在年龄结构上,30岁以下的农民工占了45.3%,40岁以下的农民工达77.2%,他们基本上是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再对照他们打工的经历,在外打工1~5年的占39.4%,打工6~10年的占24.4%(经过相关分析,农民工的年龄结构与打工时间之间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在0.01水平上二者的相关系数为0.509)。换言之,这些农民工在20~40岁之间主要在外打工,他们将自己的青春和人生的黄金时段贡献给了城市。
虽然他们主要依赖打工维持生活,但是他们一般不会轻易放弃土地。据调查,有34.0%的农民工仍然由自己耕种承包土地,农忙时回家耕作;也有11.7%的农民工自己耕种土地,只是农忙时雇人耕作;另外,有27.6%的农民工将承包地交给父母、亲戚或邻居代耕(参见表1)。他们中不足15.0%人希望能够在城市安家落户,绝大多数打完工后终究要回到生他育他的乡村社会,“回乡”是他们最终的人生归宿,在外打工只是他们人生旅程的一个(不得已的)部分而已。
在被访的农民工中,男性占61.1%,女性占38.9%;小学或小学以下文化程度的为18.6%,初中文化程度的占53.4%,此外,也有21.4%达到高中文化程度。70%以上的农民工结过婚,其中,仅有5.4%离异(还有2.7%的农民工丧偶)。所调查的农民工一般是核心家庭或主干家庭,其家庭人口一般为3~5人(占总数的82.5%);在农民工家庭中,1人外出打工的占36.2%,2人外出打工的达39.1%;其中夫妇均外出打工的占36.4%(而举家外出打工的只有5.1%),他们一般是这个家庭的主要劳动力,担纲着养家糊口的重任;他们之所以外出打工,基本上是由于在农村社会内部缺乏提高家庭收入的机会和门路,家庭经济状况难以得以改善之故。
在这群农民工中,有1个子女的占38.9%,有2个子女的占19.1%。在外打工时,只有10.5%的农民工将子女带在身边,近90%的农民工子女留守在农村,其中由夫妻一方照料、监护的占26.7%,由父母代管的有35.6%,此外,有18.1%的留守子女由亲友、邻居等照顾(余下的9.0%留守子女则无人照料)。其中,有56.6%的适龄农民工子女在家就学,跟随农民工在外就学的只有14.4%,值得注意的是,还有7.5%的适龄子女失学在家,16.7%在外打工(参见表2)。
由此可见,这些游走在城乡之间的农民工依然将他们的生活重心和人生归宿安放在农村,他们的家庭特别是他们的子女绝大多数留在乡村,他们绝不是某一美国学者所形容的那样是“失根的非市民”(un-rootednon-citizen)[1];他们的婚姻也并未因此而徒增太多的变故。这并非像某学者所认为的那样,“中国农民的大规模流动开始在乡村引发一系列严峻的社会问题:离婚率急剧增加,2000多万‘留守’少年儿童,以及难以计数的空巢老人。这场史无前例的家庭危机不仅意味着传统小农家庭的断裂崩离,也从根底上加速了农村社会的解体。”[2]
据统计,每年大约有1.3~1.6亿农民在外打工,游走于城乡之间,平均每个农户有近1人外出打工,而且他们绝大部分是维系农户家庭运转的“支柱”。大量农民走出农村到城里打工,更主要地反映了当下农民的需求(绝大多数是一些最基本的需求,如改善家庭生计等)在农村社会内部难以得到满足而不得不外出打工寻找机会之现实状况。那么,他们在城市的打工境遇怎么样?他们的需求在城市社会得到了满足吗?
下面,不妨从工作、居住、交往和文化生活等方面依次看看农民在城打工的境遇到底怎么样:
这些农民工大多是借助于亲缘、地缘或者拟亲属的朋友等传统关系而外出打工的。据调查,通过老乡关系外出打工的占22.9%,通过亲戚关系外出打工的占32.1%,通过朋友关系外出打工的占19.3%(这三种途径一共占74.3%),此外,还有15.5%的人自己外出找工作。只有4.4%的人通过当地政府和有关政府部门介绍、组织外出务工,6.7%的人通过社会中介组织寻找工作。
农民之所以借助亲缘、地缘等传统关系外出打工,一方面反映了这些传统关系网络依然是农民的主要社会资本,同时也说明了他们依然没有摆脱乡土性。但是,在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地方政府在介绍、组织农民工和提供务工信息等方面的公共服务严重不足。传统的亲缘和地缘关系网络几乎是农民外出务工的唯一可以运用的社会资本,除此以外,他们还能依赖什么呢?
这些农民工有一半以上从事建筑业、工矿业(两类均占25.7%)等繁重艰苦的工作,也有1/4以上(27.1%)从事商业和服务业。其中,18.7%的农民工做多少算多少、当时结清,他们基本上以打零工为主;63.7%的农民工工资按月发放,另外16.3%的农民工则按季、半年或一年发放一次工资。30%的被访农民工反映工资有拖欠现象,其中近70%拖欠1~3个月(拖欠半年以上的近乎20%)。在这些被访者中,只有36.1%的农民工没有换过工作,34.1%的人没有换过打工地方;17.2%的人换过1种工作,14.7%的人换过1个地方;21.0%的人换过2种工作,18.5%的人换过2个地方;换过3种以上工作经历的农民工也有13.2%,换过3个以上地方的农民工达21.2%。频繁的调换工作,跟频繁的更换地方,具有较高的一致性(二者在0.01水平上的相关系数达0.521)。换言之,这些农民工的工作很不稳定,有40.9%的被访农民工反映找不到稳定的工作,高达44.5%的农民工将找到一份稳定的工作视为他们最大的心愿。这也同时说明,这群农民工是游弋于城乡之间的特殊群体,他们并未打算把打工当作一个长期的事业,而更多的是因为生活所迫而不得不辗转他乡。
从调查来看,月收入在500元以下的农民工占21.7%,月收入500~1000元的几近一半(46.1%),月收入在1000~1500元之间的占20.1%。而在开支方面,每月生活开支在300元以下的占30.5%,每月生活费用在300~500元的占39.0%,达到700元以上生活支出的只有13.1%,基本上维持一种低收入低支出的生活水平(通过相关分析,农民工收入与其生活开支的相关系数为0.547)。
而且,这些农民工的可怜生活支出也主要是用于物质层面的基本需要,他们极少将辛苦挣来的钱花在文化消费上。从调查来看,1/4以上(27.5%)的农民工没有任何文化消费,每月文化消费不足10元的也高达28.1%,而每月超过50元文化消费的农民工所占比例不足20%(参见表3)。他们的消费“场域”不在城市而在农村,他们将积攒下来的钱尽量汇到农村[3]。在这些农户的家庭收入中,打工收入占有较高的比重(参见表4),是其家庭收入的一项主要来源。以农村为取向的消费观,是这群农民工乡土性的另一个重要表现。
他们之所以选择“城中村”暂住,也是因为“城中村”更多地保留了乡村社会的特性,本身就是“弱势的非农化群体‘小传统’得以依托、行动逻辑得以体现的社会场域”[5],它“集传统家族文化、地缘关系、群体基础结构、行政组织单位、社会实体、情感归属与社会归属于一体”[6](p165),“既是工业化的社区,又保留着乡土社会生活秩序与原则”[7](p59),在许多方面都契合农民工的心理需要和文化认同。
农民工在打工之余,除了睡觉、聊天、打牌打麻将以外,他们的文化生活较为贫乏,看电视是其中最多的一项活动(占38.9%),此外,也有15.7%的人读书看报,11.4%的人上网(参见表6)。
看电视,是当今农民工了解国家政策的主要途径。73.4%的被访农民工通过电视了解国家政策(此外,书报杂志、广播和互联网也是他们了解国家政策的渠道,分别占37.4%、23.5%和12.7%);同时,看电视也是他们娱乐休闲的一种主要方式,几乎一半(48.1%)的人是看娱乐类节目。不过,农民工对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也比较重视,超过1/4(26.5%)的人对法律类节目也感兴趣。至于这些农民工所读的书报相当一部分(44.8%)属于消遣娱乐类,以消遣娱乐为取向的读书看报者占了44.2%。不过,也有31.1%的人表示自己读书看报是为了“增加文化知识”,22.0%的人是为了了解时事政策,17.2%的人是为了了解招工信息(参见表7)。
在这项调查中,高达40.9%的被访农民工反映他们面临最大的困境或苦恼是“找不到稳定的工作”;其次有1/4的农民工反映他们的权益得不到保障。例如,笔者在合肥市调查了解到,像打零工(打散工)这种底层农民工经常遭遇被包工头、老板所欺骗,有时不但拿不到应得的工钱而且还常常遭到毒打。此外,还有一部分农民工反映,他们缺乏文化生活(占18.3%),受人歧视(占14.7%),孩子没有人照料(占14.2%),不能过正常的性生活(占12.1%)等问题(参见表8)。
他们最大的心愿,不过是“有稳定的工作”(占44.5%)和“挣很多钱”(占40.3%)。其次是“让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19.1%),“农民工的权益不受侵害”(17.2%),“有丰富的文化生活”(15.2%),“与城市人平等生活,不受歧视”(15.0%)等(参见表9)。
但是,企业和政府为农民工提供的文化服务(或设施)与农民工的需求有很大的差距,特别是技术培训,许多被访农民工都希望政府和企业能够提供这项服务。此外,提供就业、招工信息,提供免费电影,组织各种文体活动,以及提供图书报纸、电脑,也是一部分农民工所希望的。由此可见,企业和政府为农民工提供文化服务有待进一步改进,既要符合农民工的文化消费取向、心理需求,又要满足他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
我们所调查的农民工绝大多数是普通农民工,并且相当一部分处于社会的底层,他们每天一般工作的时间都超过了8个小时(平均大约为10个小时),而且工作的强度较大,所以他们很少享受应有的文化生活,即便有一定的文化消费,也是以消遣娱乐为主,以抒解他们工作之辛苦;另外一部分的文化需求,则体现了他们找工作或找到更好工作的实际需要。
总之,无论是农民工的文化需要还是心理需求、抑或心愿诉求,都与其经济基础相适应,脱离其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的需要,对他们而言是不现实的。只有他们的经济状况得到切实改善以后,他们才会产生更高层次的需求。这基本符合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AbrahamH.Maslow)的需要层次理论,该理论认为人的需要是有层次性的,自下而上依次是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等5个层次的需要,当人的低层次需要得到满足以后,才会追求更高层次之需要。不过,马斯洛也提出只有未被满足的需要才会影响人的行为[8]。因而,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都要关注农民工的现实需求,特别是那些未被满足的需求,更需要企业和政府进一步提供相应的服务,改进服务质量。
调查中,只有一半的被访农民工谈及随带子女的就学问题。从调查来看,1/2的农民工随带子女在打工所在地学校就读,但其中近一半的随带子女“要交很高的入学费”;18.9%的随带子女在简易的农民工子弟学校读书;15.0%的随带子女没有学校就读。
这只是农民工随带子女的就学情况。从实际调查来看,绝大部分打工农民将子女留守在农村。能够将子女随带在身边,并能在城里就学的,一般是那些工作较为稳定、收入较高,甚至在城里有住房的农民工,这部分农民工在庞大的农民工群体中占极小的比例。从我们前述调查来看,绝大部分农民在城的打工境遇是不可能将子女随带在身边,他们游走在城乡之间更主要的是家庭生计所迫。
为了进一步了解农民工留守子女的教育问题,笔者和两名研究生随后又到湖北省郧县专门就农民工的留守子女进行了问卷调查。湖北郧县农村人口有47.4万人,外出打工人口为12.5万人,占农村人口总数的1/4以上;全县农村劳动力24.7万人,其中外出务工7.8万人,约占农村劳动力的1/31,是一个农民工输出大县。
这次调查的对象是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其中小学生占29.6%,初中生占70.4%;男生占49.4%,女生占50.6%;1/4的被访学生在5~12岁之间,而13~15岁的学生占了67.9%。44.7%的被访学生家中有1人外出打工,34.7%的学生家中有2个人外出打工(只有13.4%的学生家中无人外出打工);而在有人外出打工的学生家庭中,52.5%是单亲外出打工,其中又以父亲外出打工居多(占45.6%),而双亲外出打工的也不在少数,占29.8%。近60%的父、母亲在外省打工,在本县范围内打工只占10.6%,而且42.7%的外出打工父母一年才回家一次。
父母双亲均外出打工的留守学生,有一半以上(54.5%)是由爷爷奶奶照料监护,13.5%是由外婆外公照顾,另外21.8%是由其他亲友、邻居或老师照料。值得注意的是,也有10.3%的留守子女无人照料。统计显示,高达91.6%的被访留守学生希望父母亲留在家里。40.8%的留守学生反映缺少父母的关心和疼爱,32.9%的留守学生感到孤独,12.3%的留守学生感到一个人不安全。
留守子女的监护和教育问题,是农民工的一块心病。就在郧县,2004年发生了一桩留守孩子被活活饿死的惨剧,这名幼小的留守子女本来是由爷爷照料的,后来爷爷突然病死,小孩被困家中而饿死一周后由于尸体腐烂气味难闻才被邻居发现[9]。笔者在湖北京山、监利等县的农村中小学调查,留守学生同样也普遍存在安全隐患、家庭教育监护不力和亲情缺失等问题,应引起学校、社会、政府和社区的高度重视,尽快建立和健全相应的农民工留守子女监护和教育(特别是社会教育)体系与机制[10]。
被访学生认为,父母对自己的教育非常重视。61.3%的被访学生认为父母比打工前更加重视子女的教育,21.8%的被访学生认为父母跟打工前一样重视子女的教育,不到4%的学生认为父母不重视子女的教育(参见表11)。对照前文所述的农民工问卷调查可见,一方面农民工因为生活所迫而不得不外出打工,将子女留守在家,但在打工的同时,他们也进一步认识到子女教育的重要性,以免子女重蹈自己人生之路。对他们而言,接受良好的教育是改变子女未来命运的一个重要途径,他们辛苦打工的目的除了改善家庭的经济状况以外,便是用于子女的教育开支;如果子女不能接受必要的知识教育,这些小孩将不可避免地重复父母外出打工的辛苦旅程。尽管如此,还是有一定数量的农村适龄孩子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不得不辍学,过早地成为了农民工这个特殊队伍的一员。
本文是在安徽、四川和湖北等内陆地区调查的基础上写成的,主要反映了“内陆型”农民工的生存状态和需求情况。内陆型农民工基本上是由本省农民组成的,尽管内陆型农民工在生活和生产方式上与沿海型农民工有很大的分别,但是,从总体上而言,他们中的绝大多数都是将进城打工当作他们人生历程的一个环节而已,最终还是因为无法在城市立足、与之相融而不得不踏上“回乡”之路。内陆型农民工和沿海型农民工都是在城乡之间游走的一群农民,只是前者在城乡之间往返的频率相对较高,具有更加典型的“两栖”特征。
这些农民工几乎都是乡村社会的“主干”或“精英”,但是他们在城市打工却遭致物质生活和社会心理上的双重“边缘化”。他们之所以在城乡之间游走,一方面是由于农村社会难以满足他们改善生活之基本要求而不得不外出寻找更好的机会,另一方面又是因为难以在城市社会立足,遭遇城市社会的排斥或边缘化而不得不“回乡”。
城乡二元社会结构是农民游走于城乡之间的一个熟知的原因,政府(无论是农村政府还是城市政府)相应的公共服务的严重匮乏,则在相当程度上加剧了农民在城乡之间频繁的游走!设若农村政府给农民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满足农民的基本需求,他们何苦要离开自己的父母、子女而外出打工设若城市政府给农民工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满足他们的需求,他们何须将年幼的子女、年迈的父母留守在农村?
这些农民长期在城乡之间游走,在客观上他们的确起着一定的沟通城乡的作用,却又由于社会结构和体制性原因,使之成为城乡一体化的莫大障碍,这种“障碍”更多地建基于社会心理层面,很难一时消解。这些农民工之所以重视子女的教育,除了要改变子女的前途命运以外,也是他们在城市遭受双重“边缘化”以后将希望投射到子女发展的另一种不自觉之表现。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城乡协调发展,除了要注重物质层面的协调建设以外,更应重视城乡人民社会心理层面的和合。为农民提供更好的公共服务,改进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准,不仅仅是农村政府理所当然的主题,亦是城市政府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
无论是在乡的农民还是流动的农民,他们的需求与公共产品的供给之间都存在一定的差距,农民需求相对于公共产品的供给而言总体上处于一种“饥饿”状态。换言之,目前的公共产品供给既未满足在乡农民的需求,也未满足在城务工农民的需求。然而不同的是,在乡农民的需求仅仅是参照政府(甚或包括市场在内)的公共产品供给而言的,更主要的是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问题,加大农村公共产品的供给可以很快缓解这种“饥饿”;在城务工农民的需求除了参照政府(和企业)的公共产品供给而外,他们还自觉或不自觉地将自己与城市居民进行比较,除了公共产品供给的不足问题之外,还增加了这些流动农民在与城市居民比较中所强烈感受的不平等待遇问题;这个不平等待遇问题不再是一个简单的需求是否满足的问题,而是一个政治权利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得不到很好解决的话,将会危及政府合法性,引致新的治理性危机。因此,政府更应重视流动农民的需求,尽快采取措施消解他们与城市居民在享受公共产品上的巨大反差以及由此形成的不公平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有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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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农民权益的法律保障机制研究”(05JJD880012)
作者简介 吴理财(1970—),男,安徽潜山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问题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生,主要从事乡村治理和农村问题研究。
1 这是一项中宣部和文化部委托调查项目,得到了中宣部和文化部的支持,特此致谢。
1这是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共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对笔者咨政报告的评价语。
[1]DorothyJSolinger.ContestingcitizenshipinUrbanChina:PeasantMigrants,theState,andtheLogicoftheMarket[M].Berkeley:UniversityofCaliforniaPress,1999.
[2] 张玉林.“离土”时代的农村家庭——“民工潮”如何解构乡土中国[OL].中国农村研究网.
[3] 李强.农民工与中国社会分层[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
[4] 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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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王颖.新集体主义:乡村社会的再组织[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
[7] 折晓叶,陈婴婴.社区的实践——“超级村庄”的发展历程[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00.
[8] 马斯洛.马斯洛人本哲学[M].成明编译.杭州:九州出版社,2003.
[9] 郧县悲惨一幕:爷爷得急病去世3岁孙子饿死家中[OL].http://www.cnhubei.com/200503/ca810785.htm.
[10] 吴理财,杨振杰.关爱“空巢学生”,关爱农村教育——湖北监利县关爱“空巢学生”工程调查[J].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5,(2);吴理财.地方财政约束下的农村基础教育问题——湖北京山县“留守孩子”问题调查引起的思考[J].人文杂志,2005,(5);杨振杰,吴理财.关注农村“留守孩子”[J].红旗文稿,2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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