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tract: It is lack of the practicality content and lay particular emphasis on the words and phrases in the studies of face in social psychology. So it is very necessary to understand face from the angle of the village life. According to the situation of Banshi town in the south of Jiangxi, face have three layers of the linguistic context meaning, each reflect the relation of individuals, the relation of individual and village community, the relation of village community and the area of basic level market.
Key words: Face, Currency of Face,the Village Life
“面子”是中国人一种特有的文化心理现象。19世纪末,传教士明恩溥将其作为中国人性格的重大特征,“面子”由此引起了人们的重视。许多作家开始思考这一问题,如鲁迅、林语堂等;西方社会学家也对中国人的面子产生了兴趣,开始思考面子对中国人价值和行为的影响,如韦伯、帕森斯等。尽管如此,对面子的系统思考主要是本土社会心理学学者作出的。最先对面子作出诠释的是胡先缙,她具体而仔细地区分了脸和面子,并考察了它们的起源;何友晖则主要通过说明面子不是什么,澄清并区别了面子概念与其它容易混淆的概念之间的区别;金耀基则继续了胡先缙的讨论,具体考察了从方言及其具体意义的角度考察了面子概念;陈之昭和黄光国等则从个人行为和心理层次着手进行探讨……[1]
我们可以看到,既有的本土社会心理学对面子的研究呈现出比较概念化和抽象化的特征。这些研究比较偏重概念上的探索,研究重心放在“面子是什么”这样的问题上,试图对“面子是什么”找出一个实体主义和本质主义的答案来。因此,相关研究更像是在进行一种概念分析,侧重于语词的解析而缺乏实践性内容。即使其中一些研究宣称从实践中进行考察,也多是通过对个体心理和行为的定量分析,试图回答面子的实体性含义。受这种概念化、抽象化的研究风格的影响,本土社会心理学对“面子”的研究表现出以下两种特征和取向。
第一,既有的研究要么停留在概念和语词的分析上,深入一些的也多只是停留在个体之间的关系上来讨论面子,尤其是一般个体与特殊的权威个体之间的权威服从关系、权力支配关系或利益交换关系。而我们知道,面子最终反映的是群体内部的关系和群体本身的性质。有一些研究虽然涉及了这一点,但最终要么将问题分解成了个体与权威个体之间的支配关系、交换关系,要么将问题一下子上升到了对中国人性格、行为、心理特征等的论述,迅速将问题分解掉了,而没有在群体本身性质的角度来讨论面子问题。
第二,既有研究对面子的讨论,大多停留在作者对社会生活个体体验的层次上,是一种“个体体验的社会心理学研究”,较为缺乏广泛的社会实证调研。即使其中有些社会实证方面的研究,也大多是在证实或证伪个体某方面的体验,并没有真正地通过社会实证深入到群体生活中去,从而发现社会民众生活的逻辑,并从中提炼关于面子的群体生活命题。基于这个原因,相关的研究往往喜欢引经据典,深入到传统中国典籍中去寻求对面子的解释,偶尔也引用相关历史史料来说事。[2]这种研究往往不过是作者在个体体验层次上对历史经典材料和论述的再阐释,难说是真正意义上对社会生活的探讨,尤其难说是对中国人当下生活及其中“面子”的探讨。
到目前为止,本土社会心理学的相关研究给人的感觉是,一方面,似乎中国下层民众的生活就是由几本儒家经典所规范和“定格”的;另一方面,似乎几千年以来,中国人的生活都没有变化,幅员广大的中国各地的情况也都是一样的。这种对纵向上的古今中国,横向上的幅员辽阔的广大中国作均质化处理的方式,显然缺乏对实际生活的关注,缺乏社会生活的本位立场。
在我们这个群体的田野研究中,面子是研究乡村治理的一个关键词,在之前的研究中,我们发现了不同区域村庄中“面子”含义的区域性差异,面子所体现的竞争关系,面子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等,都有所不同。[3]本文则主要从赣南版石镇的实证调研经验出发,探讨村庄生活中“面子”的结构性涵义。
在赣南版石镇的村庄中调查,听到村民讲的频率最高的一个词可以算是“面子”了。面子到底是什么呢?在村庄生活的语境中,村民们非常明确地知道,谁有面子,谁没有面子;做什么样的事情有面子,做什么样的事情没有面子;面子在什么时候会增多,在什么时候会减少,在什么时候会透支。但他们无法告诉你“面子”到底是怎样的一个“东西”。通过实证调研和体验,我发现,“面子”这个复杂的机制,至少包括三个层面,一是村庄中村民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二是村民个体与村落社区整体之间的关系,三是基层市场区域中村落社区之间的关系。
一、作为村民“权利”与“义务”关系的“面子”
对于这些生活在城市里,生活在“法治社会”的人来说,生活的核心关联词汇是权利和义务。人们做每一件事情首先想到的是,我有权利这样做吗?我有义务做这件事情吗?别人这样做侵犯了我的权利吗?而对于生活在版石镇的自然村落里的村民来说,“面子”是他们首先要考虑的问题。他们做每一件事情,首先会想到的是,我这样做有面子吗?会不会丢面子?会不会面子上过不去?我要不要给他这个面子?需不需要照顾他的面子?可以说,赣南村民的生活是“面子”组织起来的。在村庄中,“面子”的机制同我们“法治社会”中权利义务的机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金竹背自然村的村民曾祥安这样向我解释“面子”的:“比如,我家今天早上杀猪,请人家来帮忙。我请你帮忙,你就很有面子,因为这表明你的人际关系很好,有人请你帮忙,这是我给你面子;当然,你来了,我也很有面子,因为我可以请到很多人帮忙,表明我的人际关系很好。因此。下次你有事情也得请我帮忙,否则就是不给我面子。”这件简单的互相帮忙,透露了面子的两个不同层面。在村民个体与个体的关系这个层面是上,互相之间必须给面子。我今天有事请你,给你面子;下次你有事,也应该请我,给我面子;你今天来了,是给我面子;下次你请我,我也必须去,那是给你面子。第二个层面体现在村民个体与村落社区整体之间的关系,这留待下节讨论。
从上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村民个体之间,围绕着的“给予”和“亏欠”形成了一种类似于“权利”和“义务”的认识,这种“给予”和“亏欠”,“权利”和“义务”每个人心里都有一本明白帐。这本帐的玄妙之处就在于,每个人的“给予”和“亏欠”,“权利”和“义务”观念不能太强,也不能太弱或者完全没有,而是应当在村庄生活中把握一个准确的度。也许我们无法说出具体的“度”在哪里,但特定的村庄中,绝大多数村民根据自己的地方性知识都可以准确把握。“给予”和“亏欠”,“权利”和“义务”观念太强或太弱,村民都会指责你不讲面子,家住金竹背的安信村书记曾井古这样解释:“我们这里的人好讲面子,体现在人与人之间就是人情很好,村民之间的关系像亲戚一样,关系不好就是不讲面子,互相不给面子。什么叫不讲面子?你砍了我一根树,我非要你赔偿,这就是不讲面子;你借了我的钱,有钱也不还给我,这也是不讲面子。”
我们可以看到,在曾书记所举的两个例子中,在别人侵犯你的时候(砍树),你的反应太激烈,“权利”太强,是不讲面子;当你“亏欠”别人的时候(欠钱),“义务”观念太弱,也是不讲面子。
在村庄中,讲“面子”的后果就使得,“给予”和“亏欠”,“权利”和“义务”平时在“面子”和“乡情”的掩盖下不易察觉。但“给予”和“亏欠”,“权利”和“义务”必须平衡,这是一切社会和文化的共同规则,“面子”裹胁下的中国村庄生活也不例外。然而,与“法治社会”中权利和义务的平衡有所不同,村庄生活中“面子”的这种平衡,它不是短时间段的,而是长时间段的。这种长时间段是生活在“法治社会”的契约关系中的人们所无法想象的。礼份自然村的老书记谢玉长说:“我们这一带,村民互相之间都很和气,做什么事情都会照顾对方的面子,不会做绝,因为大家觉得自己现在在村里住,以后儿子、孙子还会继续在这里过下去,因此要给子孙留后路,不可能一刀切下去。”隔背自然村的社区理事长陈玉龙说:“我们在新农村建设中募捐修路,有个别村民不愿意捐钱,村民们说:‘管他交不交呢!只要他以后有脸面在上面走。’我们有个想法,等将来路修好了,我们要立个碑,谁交钱了,交多少,谁没有交,都在碑上体现出来。我们要子子孙孙看到他们没有交钱,他们的子孙也可以看到他们的祖人没有交钱。”隔背自然村的社区监事长陈良茂老医生说:“村里有个老人,儿女不太孝敬,半管半不管,去年冬天这个老人在家里冻死了。他儿女的这个污点,五代人都甩不掉。将来人们会讲,某某人的爷爷、公公是如何如何死的。”
我们可以看到,“面子”的机制是在村庄生活预期非常长的情况下有效发挥作用的。在赣南版石镇的村庄里,村民的生活预期长,这样他们就不仅生活在一个物质的世界,而且生活在一个道义的世界。村民不仅看重物质的好处,而且更加看重道义的好处。在这样的世界中,村民的行为目的,就不仅在于获取物质利益,而且希望得到价值收益,他们因此而重视面子等表达性收益。人们关注面子不仅仅是为了自己,甚至是为了子孙后代,因为自己今天在这个村庄生活,明天自己的子孙还会在同一个村庄继续生活下去,生活就这样一代代延续下去。因此村民在日常交往中就不会在利益上那么斤斤计较,利益会在目前生活的“面子”的裹胁下,放到长远的村庄生活预期中去。
但是,“面子”的机制并不是要求人们完全不顾及“权利”和利益,它只是要求人们不能对“权利”和利益太斤斤计较。在另一方面,如果一个人总在“面子”机制下不顾及自己的利益,一味给人“面子”,任何时候都不声张自己的“权利”和利益,同样没有“面子”,会被村民看不起,最终往往在村庄中就会落得牛马不如的下场。因此,村庄生活中,既不能睚眦必报,也不能总是忍气吞声,围绕着面子的“给予”和“亏欠”必须平衡。
在村庄中,违反“给予”和“亏欠”相平衡的面子规则,通常会导致“气”的产生。尽管村民在日常生活中常常碍于面子不会有什么作为,但每一次违反面子平衡规则所产生的细小的“气”都会在面子和乡情的掩盖下进入大家的“账本”中,一点一点地积累着。一旦积累到一定的程度,一般是到了忍无可忍或走投无路的地步时,当事人认为保全自己或对方的面子已经没有意义,面子可以被撕破时,那就不是就事论事了,而是要算互相之间长久以来积累的总帐了。有时,当某人的行为太过分,对方认为没有必要再讲面子时,那产生的也可能不是细小的“气”,而是不出就无法获得“常识性的正义衡平感觉”[4]的大“气”了,这时在村庄内外必有一番大的“事件”。
在决定撕破面子,放弃忍气吞声后,一般说来村民会采取下述五种方式,这五种方式往往又纠缠交织在一起。一是切断联系,孤立不遵守面子规则的人。不发生社会联系,也就不需要再去找回“常识性的正义衡平感觉”;而孤立本身也可以构成一种惩罚,这样孤立本身可能帮助村民找回“常识性的正义衡平感觉”。大概说来,这是“讲道理”的村民对“不讲道理”的村民采取的方法。二是用身体暴力解决,这一般是村庄中的“强者”对“弱者”采取的方法,当然,弱者也可以借助其他人的力量来对付强者。这种反应虽然构成了“侵权”,但在村庄环境下是可以理解的。三是借助语言暴力来解决,俗称“耍泼”,通常是中老年妇女才会采取这种方式,形式往往是破口大骂,或者在地上打滚,强行耍赖,使得对方不敢开门。“耍泼”实际上是以一种“作贱”自己的方式侮辱对方,让纠纷双方都没有面子,会成为村庄里的闹剧和笑料。
四是上访、诉讼等。“气”在中国村民的上访、诉讼实践中是一个比较关键的因素,导致了许多人们无法理解的离奇个案。这种“离奇”主要体现在上访成本之高,上访标的之小,两者对比之鲜明。五是自杀,这是一种典型的“弱者”对付“强者”的方法。在村庄生活中,自杀能扭转力量对比关系,在弱者的死与强者的撕破面子建立一种道德上的因果关系。弱者因纠纷自杀甚至意外死亡,常常使得他与纠纷对方之间建立一种道义上的联系,使得他的死在舆论上可以归责于强者,给人以被对方“逼死”的感觉,仿佛对方就是谋杀者一样。这样便为弱者闹葬提供了合法性借口。正是因为有了这种社会基础,一些弱者会以自杀这种极端行为来惩罚他所面临的强者,从而达到操控人际关系或他人的生活的目的。[5]
撕破面子,在村庄中发生剧烈的“大事件”过后,一些村民可能会“幡然省悟”自己在面子机制中的“过失”,会在适当的场合给予对方“补偿”,那么围绕着面子的“权利”和“义务”重新获得了平衡。而多数情况下,则不会发生什么补偿行为,当事人在很长一段时间内碍于面子不发生任何联系,见面连招呼也不打,在公众场合不接对方的话头,甚至连对方家门口的路也尽量少走。这段长时间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最长的甚至是一辈子。在赣南的安远镇,我在村庄中听说的最长时间是三年。这段时间过后,无论是在何种机会下,当事人又发生了一些联系,因为生活要继续,大家毕竟生活在同一个村庄里,互相之间躲也躲不开。尽管他们在处理相互之间的关系时可能更加小心翼翼,关系也不太可能再恢复到之前的友好状态,但他们毕竟恢复了正常的生活联系。于是,围绕着“面子”的“给予”和“亏欠”,“权利”和“义务”也重新进入了每个人心中的“账本”。
二、作为村民社区地位的“面子”
在村民的面子“账本”中,不仅记载了他和其他村民个体之间围绕着“面子”的“给予”和“亏欠”,“权利”和“义务”,还记载了村庄中每个村民面子的“信用状况”。通过这个“账本”,村民们知道,村子里谁有面子,谁没有面子,谁的面子大,谁的面子小,谁要面子,谁不要面子,所有的一切,他们都非常清楚。而且,对于这些问题,他们的答案也大同小异,因为这个关于“面子信用”状况的“账本”是一本全村村民共用的公共“账本”。这个公共“账本”的记载规则,与村民个体之间关于面子的“给予”和“亏欠”,“权利”和“义务”的记载规则是不同的。这就涉及了面子的第二个层面,即村民个体与村庄社区整体之间的关系。
村民曾祥安说,在杀猪时能请到人帮忙,会让村民感觉有面子。这是因为在版石镇村庄中,人际关系好被认为是有面子的事情,而可以请到人帮忙,经常被人请去帮忙,这些都体现了人际关系好,从而在村落社区中有面子。也就是说,一次体现良好关系的行动,能够在社区中挣得面子。
从村民个体与村庄社区整体之间的关系来看,“面子”是一个非常奇妙的东西,它相当于一种“社区货币”,可以挣得,也可能失去;可以“勤劳致富”般地慢慢积累,也可以向“消费”一样慢慢失去;可以猛然获得,也可以像“赌博”一样一夜输光。而如何能够挣得这种“社区货币”,如何才会失去它,这是由村庄的地方性共识所决定的。[6]让我们回到版石镇的村庄中来解说这个问题。
在村庄中,总的说来,有三种方法可以挣得面子。一是前面提及的人际关系相处得比较好,即深入洞察村庄生活的面子和人情规则,能够处理好各种人际关系,大部分村民都在个体联系中给“面子”,当事人就很自然获取了社区中的面子“货币”。比如,金竹背的村民曾祥明讲:“2000年遇水灾,房子被冲毁了,当时没钱,做新房子的钱都是借的。牛犬山有一个朋友,我找他借2000元,打一个电话,他就把钱送来了。”当事人为自己能够处理好人际关系,大家给他面子,从而感觉自己在村庄中有面子。而所有接受访谈的村民都说,慷慨热情、朋友多的村民有面子。在版石镇的村庄中,良好的人际关系似乎成了面子的必要条件。我曾问他们:“有钱是否会导致有面子呢?”他们回答:“你有钱,你联系群众,就有面子;摆架子,不和群众打交道,人家就不会给你面子。”“你有钱,但与大家关系不好,那你有你的钱,我们又不会找你借。”
第二个挣取“面子货币”的方法并不涉及人际交往以及面子的“给予”和“亏欠”,一个人只要做好了某件事情,或者没有做坏某件事情,就会有“面子货币”的增量。如在金竹背自然村和牛犬山自然村,当我问及做房子与面子的关系时,村民们讲:“有钱一定要把房子做好,要讲面子,人心都是一样的,没钱就没有办法了。借钱做房子,还不起,那就没有意思了,人家会说。”“把房子做好,宽大雄伟,这是有面子;但是借钱做房子,不算有面子。”“有钱,自己房子都搞不好,这不叫有面子;没钱,做不起房子,没有面子。”“要靠自己的本事,这才是面子。”“借钱做有事业心,也叫有面子,但借了没有办法还就没有面子了。”“没有钱,房子做得不好,也不会丢掉面子,各人的运气、命运各不相同,没有钱也不是他愿意的。”“骗来的钱,房子做得再好,也没有面子,偷骗是不行的。”在村民看来,有钱能把房子做好,当然是有面子,但如果因为房子把事情弄遭了,就反而没有面子了。版石的村民信奉,有多大的能力,做多大的事,做大事可以挣得面子;没有能力,不做事,也不会丢面子;没有那么大的能力,偏要做大事,做不好反而丢面子。
在晋南的董西村,人们把做房子当作毕生的目标和人生最重要的事情,房子是面子的必要条件,只有盖了房子,在村庄中的才有面子,儿子才容易娶上媳妇,才能进入村庄主流。因此,一个人不管有没有能力,都必须把房子做好。“有条件的要上,没有条件的创造条件也要上。”为了建新房,村民尽量压低各种消费,一户农民甚至为了攒钱建房子,有几年停止用电,到了自我折磨的地步。这一切,在当地都是可以理解的。而版石镇的村民对此无法理解,在他们看来,“如果一个人很小气,连电都不点,这怎么可能有面子呢?”“连电都点不起,你有什么面子?”“电又要不了多少钱?小气的人没有面子。你小气,大家都不到你那去玩,你有什么面子?”在他们的面子规则中,别人能做的事情,你也要能做,这样才能获得“面子货币”,其中一项做好了,并不就有了所有的面子。用他们的话来说,“村庄的事情就是这样。吃的、穿的、用的,村庄生活的每一方面,你都要和人们一样。”
在版石镇的村庄中,村民的“面子货币”在生活的每个方面中全面展开,这不像晋南的村庄,房子是面子的前提,没有一所漂亮的房子,就谈不上有面子,漂亮的房子是面子的基本指标,是“一票否决”的。赣南的村庄中,不存在类似的“一票否决”的指标,其中的“面子货币”是全面而无孔不入的,体现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中。如丧事办完时,按照风俗要吃酒席,这时的酒席是“喜席”,如果有村民不办,就会丢面子,被村民看不起,议论为刻薄。在版石镇的村民看来,用违背道德,甚至只是稍微违背村民通常的地方性共识方式也是无法挣得“面子货币”的。一个人如果做了漂亮的房子,但如果是用偷来、骗来的钱建的,表面上看有面子,但实际上照样没有面子。因此,在一些地方“笑贫不笑娼”的现象在这里并不会发生。有村民对我讲:“这一带的村子里有人出去卖淫,村里人都觉得他们家是最没有面子的,往往不同她家交往,这种人不知道面子放在什么地方。”在村民们看来,违背基本道德的事情是绝对不能做的,做了就所有“面子货币”的积累就会全部失去。
村庄生活中,村民们对“面子货币”的争夺常常会导致激烈的竞争,甚至陷入一种恶性竞争之中,上面提及的晋南的村庄就是这样。赣南的版石镇偶尔也会出现这种情况,金竹背曾祥生的个案可以体现这一点:“当初是我最先说要建新房的,但后来迟迟没有动工,大家便议论我‘就会说大话’。后来我开工时,别人早就开始建了,我为了追赶上他们,专门请挖土机来挖地基,后来我赶上了他们,最早将房子建成,还第一个搬进新房子居住,从而将面子挣回来了。”曾祥生自认为自己的做法挣得了面子,但我访问的很多村民并不认为这种行为真得挣了面子,他们认为这里没有什么面子可挣。这个个案在版石镇的村庄中只是特例。从整体上讲,这里的村庄并没有陷入对“面子货币”的恶性竞争中。村民们既不会像上述晋南村庄那样竞争做房子,也不会像荆门农村那样攀比摩托车。他们不会觉得别人有摩托车,自己没有就没有面子,也不会专门为了面子而去购买摩托车,实际上这样也挣不到“面子货币”。相反,村庄中能够产生抑制恶性竞争的机制。如礼份自然村村民就通过召开户主大会,大家商议丧事办理从简,以后不请吹喇叭和做法事的,以减轻负担。村民一致认为,如果不作出限制,有村民请了,其他人不请就会感觉没有面子,显得不孝敬。这个决议由村庄中每个房份最有威望的人联合提出来,获得了一致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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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个挣取“面子货币”的方法是获取权威。权威与面子的关系比较复杂,它们是可以互相转化的,面子可以带来权威,权威也可以带来面子,但两者并不是同一回事。我想说的是,村庄中,可以通过获取权威来获得面子。从访谈中我归纳出,在版石镇的村庄中,获取权威大概有三种方式。一是经常帮助村民主持红白事,村民们说:“经常主持红白事,就有了权威,从而有了面子。”因为对于主持红白事村民,其他村民经常会有求于他,所以在日常生活中,就必须给他们面子,因为关键时候需要他们帮忙。而在访谈中,也有村民向我抱怨,现在许多纠纷没有人可以调解了,因为现在的红白事办得简单了,也可以请酒店办,所以很多人都不需要求人了,于是在纠纷中就不需要“给面子”了。二是年龄增长成为老人,就获取了“长老权威”。在版石镇的村庄是宗族型村庄,老年人的“长老权威”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尽管不可能像过去那么强了,但尊老仍然是这里的风俗和地方性共识。尤其在公众场合,老年人说话,年轻人一般都要恭敬地听着,即使不同意老人的看法,也不敢当面直接顶撞。老年人能够应为年龄而获得权威,村民们从而必须给他面子。
三是当村组干部,就获得了“法理型权威”。牛犬山的小组长对我说:“大家选村民小组长,谁有威信,就会被选出来。组长能参加外面的公益建设事业是有威望的。我要树立自己的威信,就要给大家做点事。”由于当干部会给村民做事,从而会获取威望,从而村民在一般场合下会更给面子,干部在村庄社区中“面子货币”自然就会增多。干部获取威望,可能干部主动做事所换取来的权威,之间存在一种“交换”关系;也可能是村民有求于干部,或者畏惧于干部的“合法加害权”;当然也可能是因为干部的位置使得他们只要办事公正,就更容易与村民获得良好的关系,从而获取人际交往中的面子,从而在村庄社区中获取“面子货币”。礼份自然村的谢玉长讲:“我搞了很多年组长了,选来选去总是我。选别人,人家不干,村民有事就来找你,你有什么办法!人家有事,你不干人家也找你,所以你没有办法不搞,是个面子的事情。人家信任你,人际关系好,大家信任你,你就有面子。”
权威可以带来“面子货币”的增加,这其中可能存在一种权力支配关系,但更加可能的是村庄社会需要。因为面子是组织村庄生活的纽带,而村庄生活要求权威人物对一般人物有一定的支配关系。因此必须赋予权威任务特殊的面子。村庄是中国乡土社会的基本单位,国家能力的有限性决定了它必须自己承载起一些基本的功能,必须依靠自身内部完成一些公共服务,应对某些自然和社会风险,这就需要将村民组织起来。组织形式可以是宗族组织,也可以是党的基层机构,组织的核心人物可以是士绅,也可以是党员,或者其他积极分子,但无论如何组织,核心分子必须能够有一种权威性的力量去支配普通村民。这种权威性力量在封建社会就表现为宗族权力,在国家权力强劲的时候就是是党团组织权力和国家行政权力,而在当前的村庄生活中就是文化资本或社会资本,其中“面子货币”是最重要的一项。尤其是对于村干部而言,在当前的行政环境下,要有效组织村民,开展工作,“面子货币”这种社会资本就不可或缺。
三、作为村庄社区自身地位的“面子”
在赣南版石镇的村庄生活中,面子除了在村庄内部反映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以及个人与社区之间的关系这两个层面以外,还能反映村庄与村庄之间的关系。当然,村庄内的村民个体与村庄外的村民也会存在面子关系,但这是由村民生活交往范围的非封闭性造成的,他们之间的关系其实是类似于村庄内部两个村民个体之间的关系。而我这里所说的村庄与村庄之间的关系,是说在版石镇,村庄也是有“面子”的。这里的村庄主要是指自然村,也就是村民们所说的“屋场”。这时,面子就从村庄中扩散到村庄之外,跨越村庄,发生了一种村庄与村庄之间联系。这种联系表现为,在村庄之上更大的生活单位中,不同的村庄在这个空间中展开面子的争夺,其中也有“面子货币”的挣取与失去。这个更大的单位也许就是施坚雅所说的“基层市场区域”。[7]
在“基层市场区域”的“面子货币”的争夺中,竞争的主体是自然村。一个自然村在做事情的时候违背了“基层市场区域”中的基本风俗和规则,就会受到其它自然村的指责,从而会丢失“面子货币”。一个自然村把某件事情做得很好,就会得到其它自然村的称赞和羡慕,全村的人都会感觉很自豪,有面子,从而在“市场体系”区域中获得“面子货币”。这种对“面子货币”的争夺,在“基层市场区域”中的公共活动,尤其是竞技型公共活动中,表现得非常突出。在版石镇,村民们都为自己所在的自然村能够将村庙修好,感到有面子;为自己所在的自然村能够在迎神活动中表现得非常突出,将活动规模办得最大,能吸引别村别乡的人来看,能吸引更多的村民来看热闹而自豪,而感到有面子;村民们都为自己所在的自然村能够一致团结起来,按照乡镇政府的要求完成新农村建设的前期工作,从而挣取到政府新农村建设项目,将村庄建设得更加漂亮而自豪,而感到有面子。而那些这类事情办不好的村庄,村民感觉到灰溜溜的,在“市场体系”区域中感到没有面子,而他们村庄的“面子货币”也确实会因此减少。
不但在公共活动中,自然村整体上做得好能挣取“基层市场区域”的“面子货币”,做得不好会减少“面子货币”,自然村内部某个人做得好与坏,也会影响到村庄在“基层市场区域”中“面子货币”的挣取与失去。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坏事传播广的后果就是使一个自然村整体的“面子货币”得到减少,因此村民们总是喜欢传播别人的坏事。一个村庄出了一件很没有面子的事情,除了当事人觉得没有面子外,同村庄的人都会觉得丢了面子。而一个村庄出了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或者一个伟大的人物,全村的人都会觉得很有面子。一个村民小组长对我说:“我当小组长时,组里所有的东西都已经分完了,没有一点收入,平常招待干部都靠我自己垫腰包。大家要我当这个组长,我不当,那就丢掉了全村的面子。别人会说,某某村的人真自私,连一个做组长的人都没有。”而在隔背一农户因计划生育与乡镇政府对抗,最终失败时,全村的人都觉得这件事情弄得很狼狈,很丢面子。
在版石镇的村庄生活中,自然村作为整体在“基层市场区域”内挣取“面子货币”,与村民个体在村庄内部挣取“面子货币”,会发生一个互动。那些能够在“基层市场区域”内为自然村挣取“面子货币”的村民,在自然村中的“面子货币”也会自然增长。而一个村民如果在“基层市场区域”丢了村庄的面子,那他在自然村内部的“面子货币”也会减少。正是这种机制,常常激励村民为村庄的“荣誉”与“面子”而战,这在竞技型的活动中,表现得尤其突出。在赛龙舟的活动中,不同村庄的年轻人常常会为村庄的面子和名誉发生争执,甚至大打出手。而平常即使是在放牛场上的游戏中,年轻人也生怕丢了村庄的面子,这也怂恿了他们蛮干。一个人想要别人去做某事,他常常会说:“你敢不敢去做,不去就丢了你们那个屋场的脸!”这个时候村民个人的面子就和自然村的面子联系到一起了。
四、简短的结语
行文至此,我已经依托村庄生活分析了赣南版石镇农民的面子观念,论述了面子三层结构。版石镇农村在中国农村中有一定的代表性,在某种程度上可以代表以宗族为基本单元的中国东南的农村,但这种代表性不能被夸大,中国很多地方农村的面子观念可能与版石镇并不相同。在区域比较的视野下看来,面子的相关状况在不同的区域村庄确实表现出了巨大的不同,这是由于不同村庄因自身结构的不同而在现代性面前呈现出不同的面貌。在版石镇的村庄中,面子还能对建构乡村秩序起到重要作用,还能将村民在基层市场区域层面有效地组织起来,但在很多地方,面子的这种作用已经微乎其微了。这种状况似乎是中国村庄在现代性面前的宿命。随着现代性对村庄渗入程度和深浅的不同,不同地方村庄生活中面子的不同层次表现出巨大的不同。伴随者村庄共同体的瓦解,很多地方在基层市场区域,村庄社区已没有“面子”可言;“社区货币”层面的反映村民社区地位的“面子”观念也日趋衰微,或者发生面子竞争异化的现象;而作为“权利”和“义务”关系的“面子”则变得非常个人关系化,与村庄生活不再发生多少联系。
*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讲师。本文属于国家社科基金“公共品供给与农村和谐社会建设”(项目批准号06BSH033)的一部分。
[1]本文不准备详细梳理相关研究,本土社会心理学方面的论述,可参见《中国社会心理学评论》第二辑(社会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中国人的心理》(杨国枢主编,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面子——中国人的权力游戏》(黄光国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等书中相关文章。
[2]典型的,如翟学伟:《中国社会中的日常权威——关系与权力的历史社会学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
[3]陈柏峰、郭俊霞:“也论面子——村庄生活的视角”,《华中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陈柏峰:“脸面、暴力与国家不在场”,《乡村中国评论》第1辑。
[4]滋贺秀三:“中国法文化的考察”,《明清时期的民事审判与民间调解》,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第13页。
[5]可参见高见泽磨:《现代中国的纠纷与法》,何勤华、李秀清、曲阳译,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第197页;陈柏峰:“死亡想像与道德建构:家事纠纷中农村妇女自杀的个案呈现”,《乡村中国评论》第2辑。
[6]关于地方性共识,可参见贺雪峰:“乡村治理区域差异的研究视角与进路”,《社会科学辑刊》2006第1期。
[7]施坚雅:《中国农村的市场和社会结构》,史建云、徐秀丽译,虞和平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