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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夹缝中的村干部
2013年01月24日 | 作者:罗兴佐 | 来源: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 | 【打印】【关闭

——四川绵竹调查随笔之二*

在凉水井村调查期间,村支书多次说到,“栽电杆”是最让她感到伤心、委屈,甚至是十分屈辱的事。原村主任就是因为“栽电杆”事件受气而愤然辞职的。“栽电杆”何以如此让村干部烦恼、伤心?当前的村干部处于怎样的工作环境?它对村庄治理将产生什么样的影响?这些问题十分值得思考。

凉水井村辖区内建有一座变电站,所谓“栽电杆”,就是新到县城落户的企业从变电站牵线输电,电杆就必须栽在凉水井村的土地上。近年来,随着县城的扩张和大量企业落户县城,需要“栽电杆”的企业越来越多,由此给村组带来的麻烦也越来越多。虽然这些麻烦的核心是占地补偿问题,但因涉及政府压力、企业大小和村民的期望,村干部处理起来非常棘手。

首先是来自政府的压力。当前,招商引资成为地方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地方政府为了引资,除制定种种优惠政策外,还鞍前马后的为企业服务。企业落户县城后,它就必须从凉水井变电站牵线输电。因此,每当有企业要栽电杆时,地方政府就要求村干部出面协调,确保工程顺利完工。但地方政府只给任务,既无政策,也无资源,事情能否处理下来全凭村干部能否将有关村民的工作做通,其难度可想而知。

其次是企业的大小和企业落户时间的先后给村干部协调带来的麻烦。大企业资金雄厚,在占地补偿时很大方,只要农民开价合理,它们一般不与农民讨价还价,村干部协调起来较为容易;但小企业不一样,它们总想将补偿费尽量压低,致使农民拒绝它们在自己的责任田里安电杆,这样,村干部就得在企业与农户之间穿梭协调,工作难度大,而且常常是两边不讨好。另外,企业落户时间的前后也给协调工作带来困难。1990年代中期来落户的企业,占地补偿通常是象征性的,一是那时的征地补偿标准较低,二是村组还可以减免税费作为协调手段,协调工作相对容易。但近年来,随着城市的扩张,城郊村的土地越来越少,征地补偿标准也有了较大的提高,由此,农民要求的占地补偿费也相应提高了,这样一来,村干部就必须面对企业的压价与农民的要价这一两难困局,在这一困局中,村干部却没有任何可调用的公共资源,致使工作难度加大,村干部两头受气。

再次是村民的期望。在村民看来,企业在自己的责任田里载电杆是一件与政府和村干部无关的事,只需自己与企业直接谈判,他人没有必要插手,而且,村民还认为,这些需要栽电杆的企业已不再是国家的企业了,它们是私有企业,为自己赚钱,没有公益性,不需要为它们的私利而牺牲自己的利益。既然如此,村民便期望,要么村干部不要插手,要插手就必须站在村民而不是站在企业的立场上为村民说话,村民的这一期待实质上增加了村干部协调工作的难度。

村干部在“栽电杆”事件中面临的困境,是与他们在乡村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多重角色及其尴尬处境相联系的,其中的有些方面源于体制,另一些则源于现实发展中的某些偏差。从体制上看,压力型体制仍然是一个核心因素。虽然农村税费改革后,压力型体制有所弱化,但弱化的主要是与税费相关联的一些方面,如税费的收缴,其他方面其实是一以贯之的,如计划生育、干部任免等。在当前的乡村体制中,乡镇政府给村级组织的压力主要是通过中国共产党领导系统加以贯彻,相关任务尤其是较为重要而艰巨的任务都是直接下达给村支部书记。因为乡镇党委握有村支部书记的任免权,在面对上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要求时,即使村支部书记有怨言、有委屈、工作难度大,他(她)也必须尽力完成,否则,他(她)就很难获得乡镇党委的信任,甚至还可能被免职。此外,税费改革后,乡镇进一步掌握了村级组织非常有限的资源,乡镇也可以此为手段来要求村级组织不折不扣地完成它布置给村级组织的各项任务,因此,在乡镇政府的压力面前,村干部甚至比税费改革前还缺乏可能的自由选择空间。

从村干部的角度看,尽管税费改革后村干部可获得的利益已较税费改革前大为减少,但工资却较以前更有保障了。在城郊村,随着城市的扩张,村干部谋取利益的机会也将随之增多,因此,确保自身职位的稳定也是村干部工作的动力之一。在此背景下,村干部尤其是村支部书记,就必须既要想方设法完成乡镇政府交办的任务,又要耐心细致地做通村民的工作,为此,他们就得在村民和企业之间来回奔波。一方面,他们要说服企业提高补偿费,尽可能满足村民的要求;另一方面,他们又要劝说农民不能要求太过分,并且还要给村民讲些有企业来落户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好处的大道理。但是,无论是对企业还是对村民,村干部都没有足够的影响力,协调成本因此十分高昂。如为了说服村民,村干部三番五次地请当事人吃饭、喝茶,有时甚至不得不低三下四地恳求村民通融,由此造成村干部沉重的心理负担。这正是村干部感到委屈,甚至屈辱的重要原因。

 “栽电杆”之所以这样难,难就难在村干部在协调过程中没有任何政策依据,纯粹依赖村干部的个人能力和魅力,而事实上,税费改革后,村干部的工作环境更加恶化了。一方面,税费改革后,村干部面临的自上而下的压力并没有实质性的改变,它所改变的只是压力的内容。税费改革前,村干部的主要工作压力是收取税费,虽然任务艰巨,但任务却是明确的,且有许多相应的政策为依据;取消税费后,村干部从得罪人的税费收缴中解放出来了,但乡镇政府依然可以随时要求村级组织做这做那,村级组织面临来自乡镇政府的压力并没有减轻;另一方面,就村庄层面来说,村干部的工作压力反而增大了。因为税费改革后,村级组织掌握的资源十分有限,它已不可能像税费改革前那样可以将资源分配作为管理手段来加以运用,而且由于资源匮乏及政策限制,村干部对村民的约束力也十分有限,村干部在工作上与村民的交往已很少再有体制资源可以依赖了。因此,在事理上,村民完全可以不必理会村干部的工作,而对于村民的不理会,村干部却没有丝毫办法,许多“栽电杆”的事情之所以可以落实,村民的工作能够做通,很大意义上是村民给村干部的一份人情、一个面子,这种情形,村干部如何不感到伤心、委屈?!

 “栽电杆”给村干部带来的麻烦,反映了税费改革后村干部处于夹缝中的艰难处境,这些处于夹缝中的村干部更容易使自己的处境趋于恶化,因为无论是乡镇与村级组织还是村干部与村民之间都存在一种离心趋势,由此也将对乡村治理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

一是税费改革后,乡村利益共同体被打破,乡村关系趋于弱化,这种状况将扩大乡镇与村级组织之间的离心倾向。税费改革前,乡镇为了鼓励村级组织完成税费任务,通常许诺给村干部以好处,或默许村干部搭车收费,甚至对村里的不当开支不闻不问,而村级组织也常常以积极还是消极完成税费任务为筹码与乡镇政府讨价还价,因此,乡镇与村级组织在完成税费任务这一重大政治任务面前达成了默契。但税费改革后,乡镇与村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却严重失衡,乡镇控制了村级组织仅有的那点转移支付,以及一切自上而下的项目,而村级组织却没有任何事情可以裹胁乡镇。表面上看,村级组织会更加仰仗乡镇政府的资源,实际上,由于村级组织缺乏起码的资源,村级组织已变得无所作为,它也就因此而不想作为。因此,就村干部整体而言,他们并不在乎工作的好坏,甚至不在乎那微薄的工资,也正因如此才导致了税费改革后,在全国许多农村地区村干部的辞职风潮,而这一现象,恰恰说明了乡村关系已严重弱化。

二是农民与村干部之间的离心倾向。税费改革后,由于资源匮乏,村级组织的功能严重弱化了,一方面是村级组织再无能力无村民办任何一件实事,因为办任何一件事都需要找村民要钱,虽然有“一事一议”制度,但在行政村层面,这一制度形同虚设,难以发挥任何作用,也很少有村干部会在这方面动脑筋;另一方面,村民也清楚村干部没有能力办什么事而懒得去找村干部,这样,村民与村干部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冷,村干部开展工作也将越来越难以获得村民的支持。

税费改革后乡镇与村级组织及村干部与村民之间存在的离心趋势,呈现了当前村级治理困境的新形式,其突出点是村级组织被悬于空中,既无来自政府和政策的强力支持,也无村民的认同和配合,这种状况,不仅将进一步弱化村民自治的功能和意义,而且将加剧农村的原子化进程,这对农村的未来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信号。

*本文是作者2007年10月四川调查所写系列随笔的一篇。参与调查的有贺雪峰、王习明、徐楠、熊万胜、任晓霞、王新松、彭晓伟、石莹、王启梁、申端锋、吕德文、李德瑞、杨华、田先红。本随笔的写作得益调查期间与上述各位的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