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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合作社发展中的经验与问题
2013年01月24日 | 作者:罗兴佐 | 来源:中国城乡发展研究中心 | 【打印】【关闭

农民合作社问题一直是近年来政策部门和学界广泛关注的焦点之一。当前,我国农民合作社发展中有些什么样的经验,存在哪些问题,总结这些经验和问题对于推动农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重庆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调查为例来回答上述问题,并在此基础上对合作社的相关问题作初步探讨。

一、合作社的基本情况

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2004年6月30日成立于重庆綦江县石角镇丰岩村。根据《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章程》规定,每个农民交纳10元入社费即成为合作社社员,合作社现有社员130人左右。他们涉及30余个自然村、40多个村民小组。入社社员可认购合作社股份,每股100元,凡拥有合作社股份的社员,年终可参加分红,同时必须承担合作社的经营风险。目前,合作社发行了85.5股股份。

合作社设有理事会、监事会,其成员均按民主方式选举产生。合作社设3个大组:经营组,开展为社员代购代销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服务;养殖组,主要开办了养猪场;种植组,种植蔬菜,并打算规模种植红苕。2004-2005年度,合作社总利润600余元,除去管理费,每股分红5元。2005-2006年度经营状况与上一年度持平,2006-2007年度尚未决算。

2006年,重庆市遭遇百年不遇的大旱灾,合作社对社员的灾情进行了调查和统计,并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救济。此外,合作社还设定了其他一些服务项目,如文艺服务、社区平安协调服务、合作医疗服务等,但由于条件限制,这些服务基本上没有落实。

二、合作社发展中的经验

1、外在支持是启动合作社的重要推力

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是在温铁军主持的晏阳初乡建学院的鼓励和帮助下建立的。合作社理事长刘万伦平时喜爱看书看报。2004年2月,他看到《中国改革》(农村版)上的《晏阳初乡建学院招生简章》,《简章》中说,凡有志于改变农村面貌的农村青年均可报名,并要求写一篇关于农村方面的小文章,填一张表格寄到乡建学院。刘万伦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按要求将有关材料寄去。过了一段时间,刘万伦打电话到乡建学院问情况,学院告知他已被录取。2004年4月14日,刘万伦与同村的罗开伦一起到晏阳初乡建学院参加学习。学习班由温铁军主持,授课的有三农问题专家和东部一些先进合作社的代表。专家主要讲2004年中央1号文件、农村发展形势。东部合作社的代表主要介绍他们办合作社的经验。学习持续了近半个月。学院希望学员们回去后根据各地的实际,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把在学院学到的东西用到农村发展上去。

回到村里后,刘万伦先找了十几个有点文化、也想改变农村面貌的本村人一起来探讨乡建学院培训的几个问题。刘万伦将乡建学院学到的内容向老百姓汇报,老百姓都很感兴趣。在探讨过程中,大家认为必须要合作才能改变农村的一些现状。经过几次讨论后,大家的思想取得了统一。接着,刘万伦等人成立了合作社筹备小组,在借鉴外地合作社经验的基础上,逐渐将合作社章程拟定好。2004年6月30日召开成立大会,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宣告成立。

合作社的成立,乡建学院除培训了刘万伦这样的骨干外,在合作社成立之初,乡建学院向合作社无偿资助1万元,并于2005年向合作社提供了3万元贷款,这4万元成为合作社初期最大一笔运转资金。因为有这笔资金,在合作社总股本还很小时,合作社亦能力所能及地开展一些业务。

2、具有人格魅力的带头人是创建合作社的决定性前提

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理事长刘万伦是一位颇具人格魅力的农民。他出生于1957年,高小毕业。198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82年担任丰岩村团支部书记,1982年当选为重庆市綦江县石角乡团委委员,1982年12月当选为四川省第七届团代会代表,1983年当选为綦江县人大代表。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98年曾任村支部委员。1998-2000年,刘万伦参加了綦江县委组织部组织的村政建设中专班培训,在174名学员中评了9名优秀学员,刘万伦是其中之一。

刘万伦一直生活在农村。他从小就喜欢帮助人。他上小学时,村里有一个残疾同学,只要碰上,刘万伦都背他上学。他还经常背村里的五保老人去看病。刘万伦家门前的一条路是附近几个村庄的必经之路,但这条路一边是农田一边是河沟,下雨天又烂又滑,经常有人摔伤。从1975年起,只要有空,刘万伦总要到山上去挑些石头来填填,历时4年,刘万伦铺就了一条长达400米的石板路。1981年,重庆市遭受特大洪灾,刘万伦卖掉自己唯一一件的确良衣服,凑了10元钱和10斤粮票请团市委转交给灾区群众。由于刘万伦长期坚持做好事,1981年,刘万伦被评为重庆市优秀共青团员,1983年被团省委命名为模范共青团员、新长征突击手,《重庆日报》、重庆电视台曾多次宣传过他的事迹。

1995年,刘万伦到丰岩中学做临时工。年底,刘万伦患大病,无钱医治,石角中学几位老师向《重庆日报》反映刘万伦的情况。《重庆日报》在收到来信后十分重视,派记者采访后,于1996年1月3日在《重庆日报》上发表了《当年先进标兵如今遇到困难》的报道。《重庆日报》的报道引起綦江县委的重视,1996年1月5日,《綦江报》发表了《未被忘却的刘万伦》的文章,向全县人民宣传、呼吁。两篇报道的陆续发表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好心人纷纷向刘万伦捐钱捐物,使刘万伦得以进入成都军区重庆干休所医院进行治疗。1月8日,《重庆日报》在第一版刊登了《浓浓人间情——刘万伦的报道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的报道,

1996年6月,大病初愈的刘万伦找到石角中学,主动要求担任该校九八级1班的校外辅导员。当时,失学儿童很多,如何让失学儿童重返学校是学校的一件大事。刘万伦主动承担了几个最困难同学的说服工作。经过他的努力,这些同学先后返校。为了全面了解学生的情况,刘万伦通常利用学生的节假日去进行家访,与学生和学生家长一起探讨学生的教育问题。此外,刘万伦经常在物资上帮助一些困难的同学和解决班上的一些问题。如冬天来到时,刘万伦从自己家里背来20多个谷草,让学生铺在床上。班上有同学受伤了、生病了,刘万伦都主动去看望,并带去慰问品。然而,刘万伦的家庭却一直比较贫穷,他自己患的是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却无钱购买。刘万伦的校外辅导员工作受到学校、学生家长和学生的高度赞扬,《綦江报》为此专门发了一篇题为《金子般的心时时闪光——记病愈后的刘万伦》的报道。

1998年,刘万伦从电视里了解到河北张家口张北、尚义一带发生了地震,便把自家刚卖小猪的100元钱捐给了灾区。河北省民政厅专门寄来感谢信和收据。

刘万伦究竟做了多少好事已无法记叙,刘万伦的名字在周边村庄是家喻户晓。所以,当他出面组织农民合作社时,其吸引力、号召力、凝聚力自然十分巨大。据他自己讲,他从晏阳初乡建学院学习回来后,许多农民都来找他问情况。当他第一次召开合作社筹建会议时,即使那天下大雨,也来了四、五十人,最远的有七十多里路。晏阳初乡建学院工作人员邱建生在总结学院协助第一期学员成立的8个合作社时,将8个合作社分为精英主导型和常规合作社。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显然属于精英主导型,即正是有了刘万伦这样的人,合作社才可能如此迅速地办起来,并成为一个跨地域的综合性合作社。从合作社运转近三年的情况来看,合作社领导班子的和谐、农民对合作社的认同、地方政府对合作社的支持都与刘万伦个人的能力、影响密切相关。

三、合作社发展中的问题

1、功能定位过高,使合作社力不从心。

合作社究竟应该做什么显然不仅仅是一个理论问题。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规定: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是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和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然而,在实践中,农民合作社很难如此单纯,而往往存在职能定位过高甚至不切实际的问题。

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集专业合作、地域合作和股份合作于一体。《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章程》总则中规定了合作社的发展目标:综合开发和利用本社区内的资源,如农产品开发、果园开发、养殖业开发,提供科技、教育、文化、环境等方面的服务。这一功能定位显然过高。从合作社所在地方来看,并没有什么独特的资源。虽然刘万伦强调当地红苕产量高、品种也很好,将红苕加工成甜美的小食品将会有很大的市场。即使情况如刘万伦所言,启动这样一个项目亦不是合作社能力所及的。刘万伦还介绍说,他们村庄的风景很优美,可建成一个旅游休闲地,这就更是一件难上加难的事。

就笔者了解,当前,我国已经发展起来的农民合作社普遍存在功能定位过高、农民对合作社怀有不切实际的期望等问题。2006年7月22—24日,笔者参加了新农村建设兰考现场交流观摩会,与来自全国的十余个农民合作社的代表接触时对此问题有非常深刻的感受。之所以在合作社发展中存在功能定位高这一问题,主要源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的弱势地位十分突出,农民希望改变这一现状的愿望十分迫切。

2、资金缺乏,合作社想办的许多事办不了。

在中西部以种植为主的农村地区,农民的现金剩余十分有限。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的第一笔启动资金由乡建学院提供,然后采取入股的方式筹集资金。合作社刚成立时,只发行了20多股,目前已扩展到80余股,总资本达到5万元。这5万元对于合作社想办的事而言,仍然显得力不从心。以经营部的农资经营为例,经营部经销的化肥只能从中间商那里进货而无法直接从厂家进货,因为从厂家进货要求数量大,而合作社没有这个经济实力。2006年,尿素从厂家进货是1280元/吨,从中间商进货每吨超过1600元,磷肥325元/吨,但从中间商进货则每吨超过420元,若直接从厂家进货,每次至少需要进60吨,但合作社并没有这么多流动资金。

目前,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想办的事很多,因为资金缺乏而办不成。如合作社开办了一个养猪场,本想配套建设一个饲料加工厂,但因为没有资金,计划只能落空。李昌平曾撰文说看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想哭,其想表达的问题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缺乏金融方面的条款,而这一缺失将使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受到极大制约。李昌平的确看到了问题的关键。可以说,资金缺乏是当前制约农民合作社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

3、市场空间有限,难以满足合作社大多数社员的期待。

合作社通常被人们理解为“弱者的联合”,弱者希望通过联合以对抗市场、资本的压榨和剥削。当前,人们对合作社总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期待,总希望通过合作能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加入合作社以获得较好的经济回报成为许多农民参加合作社的唯一动机。然而,在当前市场被资本垄断的背景下,合作社面对的市场空间十分有限,其可获得的利润微乎其微。不管合作社的领导人如何兢兢业业、精打细算,他们面对的实际上是一个他们无法把握的市场,他们无法突破已有的市场结构,从而使经营性合作社回报率较低。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开办了一个以销售农资为主的经营部,由于货物是从二级甚至三级批发商那里进货,剩余利润十分微薄,因为是农民自己经营,劳动力成本低廉,否则根本无法持续。如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2005年度的经营收入分别为化肥191元、谷子425.9元,除掉规定的各项管理费,按每股5元进行了分红,这点微薄的红利显然支撑不起农民对合作社的热情。

四、几点思考

1、合作社与农民致富

目前,我国有2.4亿多农户,1.24亿公顷耕地,户均经营规模只有0.5公顷左右。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小规模的家庭经营生产成本很高。农民合作社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为解决小规模的家庭生产与农产品大市场之间的矛盾,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以统一销售农产品、统一购买生产资料和从事农产品的加工等方式为成员服务,为农业生产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合作组织。但是,在当前市场经济发展中,弱小的小农之间的联合根本无法突破资本对市场的分割和控制,合作社的最大优势在于降低入社农民生产生活的支出,而难以实现农民致富的目标。

据农业部统计,截至2005年底,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总数超过15万个,成员数量已达2363万名,占全国农户总数的9.8%,年培训农民1500多万人次,为成员和周边农户代销农产品2亿多吨,代购各类生产资料1亿吨。平均每个成员获得盈余返还和股金分红约为400元。农业部这一数据是一个平均数。就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民合作社而言,显然不可能有那么高。当然,即使每个成员获得了400元红利,这400元也不足以使参加合作社的农民致富。

2、《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与农民合作社的发展

长期以来,人们总认为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律地位”不明确,使农村民间经济组织发展受到制约,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法》终于颁布了,农民合作社的发展将迎来一个快速发展时期。显然,这种观点只关注到合作社发展的制度因素而忽略了更关键也更广泛的社会因素。

合作社是农民因生产生活所需,在自愿自立的基础上成立的合作组织。在我国,合作社并不是什么新鲜事,新中国成立前和成立之初都出现过,它的产生和发展与是否有法律规范并没有必然关系。合作社发展的基础是农民基于需求的自愿,它决定于社区内部和群体内部的资源和环境而不是外在的制度。外在的制度对合作社的发展有促进和保障作用,但并不是决定性条件。

3、合作社发展与政府关系

在讨论合作社发展与政府关系问题上,许多人认为合作社的发展受到了政府的压制,合作社与政府的矛盾是必然的,且难以化解,从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的发展来看,这种观点实是一种想象和偏见。

合作社的创办需要履行相关手续,这是现代社会管理的基本要求,在这一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也是难免的,但切不可将这些问题无限夸大,否则很容易陷入意识形态困境中。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在发展中也碰到一些问题,如合作社想办一个养殖场,需要地盘,这就需要国土部门批土地,但国家对土地尤其是基本农田控制很严,国土部门慎重一些是应该的,合作社对此也充分理解,并希望镇政府协调。2004年8月31日,在石角镇政府、县农业局等部门的支持和指点下,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在县工商局顺利注册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注册资金3.2万元。2004年9月30日,镇里分管农业的副镇长会同镇政府的经发办、城管办、国土办等部门一起到丰岩村考察。考察完后,副镇长谈了三点意见:合作社发展很规范、合作社有很多亮点、地盘问题镇政府将协调解决。在合作社成立一周年的总结报告中说到:“县供销联社从初不明确到明确,通过我们的对话和解释后,不但不说我们不行,而且很赞同我们的做法,还协助我们免费挂牌并送上300元作为我们的成立礼金。”

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在创办和发展中遇到的阻力主要来自村级组织。村级组织担心合作社成立后会削弱他们的权威,而在出具证明、批准地盘等方面给合作社出难题。但合作社因为得到许多农民的支持,尤其是合作社已经是一个超越单个行政村范围的跨地域合作组织,村级组织的阻力很容易化解。目前,尽管合作社与村级组织的关系仍然不太融洽,但基本能和平共处。

结合我国的实际,笔者以为,合作社的发展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推动。一方面,政府仍然需要继续完善相关法律,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另一方面,政府要支持、引导和推动合作社发展,尽可能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宽松的政治和社会环境,使合作社与政府形成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