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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民,还能再回村里吗?
2014年08月31日 | 作者:刘奇 |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 | 【打印】【关闭

我们在成都研究的时候,当地开始搞"三个集中":农村人到中心村住,或者到城镇住;耕地向种田大户集中;工业项目向工业区集中。这三个集中是从沿海学过去的,到底哪里学回去的?最近在上海调查,看到最早或者最早之一是上海搞起来的。

这是在上海的嘉定区,离现在很有名的汽车城不远的一个农村社区,是2004年做的政策,2005年开始实施的第一期项目。叫农民拿宅基地来置换居住,当时就这么一个说法。1128户人家,因为农民原来每家有宅基地,集中起来住以后一共腾出来977亩土地,然后用了当初的514亩建成了一个新的小区,这个小区是有2862套房,每户人家通过置换有2.6套房,34万平方米的建筑面积。

这个小区投资哪里来呢?就是用原来宅基地977亩减去514亩,剩下的结余的485亩当中向市场拍出来472亩土地,当时的地价还不像后来那么高,而且它是上海的远郊,靠近太仓。所以,每亩卖到70万、90万,一共两次,拍地价新修的房,农民用宅基地换到这个新的房去,这个房全部是商品性的,全部是可以随着市价变动增值,然后也可以合法转让。

回到地票的问题,农民把房子盘掉了进城,如果遇到金融危机再退潮怎么办,这也是决策层担心的问题。但是,现在的农村实际上有很多空房子,就是没人要退回去。(如果真有人要退回去)只要(房子)能交易,总可以找到办法住下来。从物理空间上看,不会成为太大的问题。

我们时常思考,经济困难的人,是不是就应该退回农村去。农村是经济不稳定的蓄水池,没有经过经验检验。其实,困难的时候,城里的办法还多一些,人都聚到一起,办法就会多了。当然,总有人会退回去,如果土地、房产是可以交易的,因为每家都分到过,家庭之间可以转手,问题也可以解决。

我在云南看到一户门口挂着三个门牌号,我说怎么有三个门牌,他说邻居两家都被我买来了。所以,总的来说不会有问题。再有问题就不是靠房屋本身来解决,应该有低保政策,有兜底,社会安全网,城乡一体化来建设,叠加的政策来保障。

再回到户籍,这是非常麻烦的事情。从成都的改革来看,到最后也麻烦。想放开但城镇居民不能去买,地震以后震垮了很多房,中央和省每户就补两万块钱,要求三年回到永久性建筑。当地就形成了联建的模式,城里人出钱,农村人出宅基地,盖小一点儿、好一点的农村救灾房,盖完以后城里人如果相中,可以成你的乡村,叫什么都可以。

可是联建城镇居民怎么可以在宅基地上盖房?看看都江堰朋友的办法,他们两家谈好签一个三方合同,我跟你谈好跟我联建,你出钱我出地,利益都算清楚,然后把生产队长找来,把我省下来的半幅宅基地退给集体,集体再租给那家,把两方变成三方合同,就变成不是买卖宅基地了。城镇居民不是直接买我的地,在生产队长那买一块建设用地,那块建设用地已经没人住了,因为地震震垮了,用这种办法绕。

这个办法毕竟很麻烦,后来成都就想了一个办法,进行户籍制度改革。整个成都市一千万人口,500万农村和500万城镇,以后没有农村户口、城市户口,只有成都户口,就变成"成都居民买成都居民的物业",不违背中央已有的条例。后来北京反映户籍问题是中央的事权,不能随便宣布省会城市没有城乡户口差别。但实际上天天在发生,因为当地有联建政策。

当然,联建政策到地震救灾结束以后就结束了,但还有挂钩政策。中国的事情有一些限制性条例,但是又开了很多先行先试的实验区,还有擦边活动,还有房契这种模式,只要不去找政府,有招有办法,啥问题都能解决,几条路都开着,来适应这么一个变化时期。城乡之间现在的流动,不是关起门来就关(得)住,一个东西流动,人口一动,相应的其他资源都要动。

所以,我们的判断阻挡是不住的,挡就是让它拐弯拐的多一点,法外的部分更加丰富多彩一点儿,如此而已。只要有经济需要就是挡不住的。当然我们希望不要拐来拐去,中国人都挺忙的,整天拐来拐去,两方合同为什么要签成三方合同?那就要通过正规的制度变迁,相应的政策、法律,看看能不能实施调节,让民间适合经济需要的活动顺畅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