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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大午:改革开放——期盼从农村再出发
2012年12月17日 | 作者:孙大午 | 来源:第八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 | 【打印】【关闭

 很高兴有这个发言的机会能和大家汇报和交流,受学者和领导们的发言启发,又参观了许昌市的城镇文化建设试点,我发言的题目临时调整为“改革开放期盼从农村再出发”。

 我们改革开放经过三十多年的高速发展,现在到了一个转折点。我们目前的经济下行的压力很大,国家把经济的GDP增长调到了7%,很多专家学者认为乐观的说即使是5%都很难完成,又遇到了一个转折点。那么,我们对比改革开放之初,1978年到1988年就是从农村开始的,那个时候是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民承包的土地庄稼长势和收成都很好,全国一片绿,粮食多了。到90 年代,有人说政府觉醒了,开始对社会进行依法管理,也就是说农业局有了农业法,土地局有了土地法,工商局有了工商法,技术监督局有了技术监督法,水利法,畜牧法等等。2003年的时候我从农村就发现八个大盖帽管一个破草帽。在90年代,也就是在江泽民总书记那些年,基本上奠定了我们今天农业的格局,就是农村住的是农民,农民就是种地的,这种固化的格局。

 在过去的十年,我们可以看到,基本上是一个稳定发展的十年,甚至有人说没有发展,是个停滞的十年,不管是停滞,倒退的这个词重了点,但是,我所看到的在过去的十年,就民营企业这一块,几乎就没有新面孔。就我们当地的五大集团,我们大午集团就是1984年建的,我属于凤毛麟角,看以后的这十年,倒下去的企业很多,新生的企业就很少,尤其是出名的民营企业。这是一个什么原因呢,有人说是国进民退,我不这么说,只能说90年代以后,这20年基本上还在吃改革开放之初的老底子,是吃农村改革开放的老底子,那么今天我们看到的这个经济下行,它面临的一个发展瓶颈,就是出口拉动受到阻力,我们的投资拉动几乎也走到了尽头。那么,农村就面临一个很大的发展机遇。

 一、城镇化的探索

 我看,不久以前,李克强副总理讲了四个化,就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现代农业化。他又突出的讲了城镇化,他说城镇化是国家的基本之策,是现代化的基本之策。其实,不如说农村的城镇化是国家现代化的基本国策。我是这么解读的,因为城镇化这个方向,它确实能够节约资源、内需拉动、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我觉得这个方向是很好的。如果我们不走这个路子,现在我们面临的该怎么看呢?前几天和一个朋友讨论,他们就很悲观。我说国家有几条路可走,一个就是发钱、涨工资,比如说公务员、群众工资翻一番,向城镇一样给农营企业发钱。这样会出现一种比滞胀要好的现象,财务不增加,消费增加,它能解决两到三年的经济危机,但是两三年以后它还会发生经济危机。这个社会必须应该是财富的创造和货币的同样增长,这才是正常的社会,所以,发钱不是好的办法。

 我认为农村的城镇化很可能是一个很大的出路,我看到国家有这方面的趋向。如果城镇化,这个需要看到的,这个方向是肯定没有错的,如果城镇化,我觉得这个可以探讨。1978年以前,我到陕西去,看山西的黄河西岸。我看到当时的村村通工程,一个水泥路通到山顶上去,跑到山顶上去看,上面也就是三五户人家。当时我就想这村村通工程是多大的资源浪费啊,为什么这些人不搬下来住呢?上面又缺水又缺电,又没有现代化的互联网。后来我就在几个场合我就呼吁说国家应该把经济工作的重心转到农村来,转到乡镇来。在国家4万亿投资拉动的时候,我就想能不能把一部分投资投到中心村的建设,这个县城以上,他有一个自我发展的、自我膨胀的机制,我们不用管它。国家应该管那些大破烂村,这些大破烂村就是3000到5000人口的村,这些村文化底蕴很深厚,很难消灭它。但是它的村域面积很大,街道很窄。如果你去看一下这些村庄,你就会这个买卖都在街上,本来街道都很窄,结果越挤越窄。如果我们政府投资把这个街道给拓开,这个周围的小村庄,比如山上的那三五户就会集中到这个地方来居住。政府再给一些鼓励,比如说搬迁费、支持费等,再招一些企业。这要比新建一些农村社区要好得多,投资要少。所以我建议国家经济工作重心向乡镇转移。

 我也到过台湾,也搞了台湾的调查,乡镇自己就可以招商引资,乡里有大学。台湾的资源都可以往乡镇流,而我们的资源都集中在城市,尤其集中在大城市。所以这个治堵的问题,最好的办法不是限制农民工进城,而是资源往乡下分配。众多资源都集中在城市,这样肯定会造成人口、文化、经济、政治中心都集中在城市。这是我说的第一点,城镇化的探索,它的方向是对的。

 二、大午集团的城镇化探索

 大午集团是1984年在一片荒地上起步的,到现在差不多快30年了,以企业为中心,我们建起了自己的公园、医院、学校、技校、宾馆等,建立起了一个社区,我们正在搞的就是企村共建。我们周围有7个村庄,集团2000多人的员工其中有1500人是这几个村的农民。我们所在的那个村庄,有400户人家,有600人在我们集团工作,平均一家有1.5人。也就是说,这种生产方式的转变已经带来了生活方式的转变,向城镇化方式转变。我自己的体会就是,你绕不过去工业化这个槛儿,它必须是工业化在前,城镇化在后,这样搞起来比较顺畅。我们那搞没有政府支持,现在我们已经搬了不少,但是还没整村搬迁。我们现在走的路子是你愿意来就来,我们的房钱是0搬迁,你们的宅基地给了我,就给你出楼房,出90—160平米的楼房,愿意来就来,我们没有这种强势。我们参观的二郎庙社区,政府投资就有5000万,我们那连5万都没有,全是企业行为。我们和村民是一个对等谈判,我们正在摸索,政府让我们尽快地搞,但我觉得10年把它完成就不错了。我们那,如果要来买,就很低价;如果要置换,就0置换。这个事情我不着急,因为我不需要他的土地,我需要他的人口。有些人愿意来到我这居住,因为那有工作、条件好,这样农民就很自愿地搬到那去居住了。

 现在遇到的问题还是土地问题,还是农村放不开的问题,土地是一个计划经济的土地,是计划经济体制。我们国家目标是市场经济,但我们所走的是经济计划。也就是说我们是政府经济,百姓的市场。你看我们的油价、气价、水价、电价、地价,都控在政府手里,政府在主导整个经济。也就是说它在穿着计划经济的鞋,想走市场经济的路。比如说从改革开放之初,农、林、牧、渔、土这些部门,一个都没取消,到了90年代这些局还强化了。我常说这个,粮食产量多了是你农业局管出来的吗?我们养鸡、养猪多了是畜牧局的功劳吗?以此类推,工商局把企业越管越少了,监督局懂那么多技术吗?林业局种树吗?土地局管土地无非是管住了农民的土地,没有管住政府的土地,也管不住开发商。只要有钱,给你钱,除去天安门广场不能建,其他哪都可以建。所以这些对农村的制约,就是“八个大盖帽管一个大草帽”,才造成了农村如此凋敝。如果我们把“八个大盖帽管一个大草帽”变成“一个大盖帽管八个大草帽”,就不是这个样子。时间关系,我就不多说了,最后我想提点建议:

 第一,希望能够提高农民的社会保障。社会保障不仅是医疗保障,应该养老养小,国家是有能力养老养小的。我最早提出来的就是老人60岁以后一岁给一块钱,现在国家正在落实。养小也应该养,很早以前我去欧洲,他们说他们那不会生孩子,他们那生两个孩子奖励400马克,生三个孩子奖励800马克,当时1马克是5块钱人民币,中国人来这生孩子就可以成万元户了。他们问我们为什么生孩子,傻呀,生孩子是国家的事,生一个好孩子将来是国家的,将来给国家做贡献;生一个残疾的孩子才是自己的。我觉得这个说的很有道理,所以国家应该加大对农民的社会保障,从医疗到养老、养小都应该。如果这样的话就应该调整国家生育政策。就像这次毕节5个孩子的死,你养不起孩子为什么还要生孩子呢?你为什么穷生呢?这几个孩子的4个孩子有两个父母都在深圳打工,他们到了那还会生孩子吗?他们为什么不生?因为在深圳他们懂这个计划生育、懂避孕,在深山里,他们到哪去买安全套都不知道去哪,谁去给他们发?怀了孕了去流产,流产的费用是多少?他们负担得起吗?谁真正的考虑过深山农民的生活?他们想计划生育都计划不了。我们就没这个社会保障,我们只是停在表面上,我们去指责这个父母,你的孩子怎么会流浪街头死在这个垃圾箱里?家庭是个什么状况? 没人研究这个东西。这是我提的第一点,进一步提高农民的养老保障,养老养小,调整计划生育政策,做不到放开,起码做到“奖一、放二、松三”。

 第二,建议延长土地的承包期到100年,完成土地的完整流转。我们的土地流转不是一个完整的流转,我们的粮食直补,它是补人,补地,还是补粮食?产粮食我们得到粮食直补,一亩地补60元,现在不种粮食,地荒着,其实是给人的,地荒着也是给人的。现在遇到一个问题,土地流转了,张三的土地流转给了李四,那么国家的粮食款补给谁?还补给张三,种地的人根本拿不到补贴。我们的粮食直补既不是补粮食,也不是补土地,它补到了土地承包者受益人手中。所以我们国家的政策之间在打架。

 我们中央有一个“三不变”政策,一是土地的性质不变,集体主义,张庄的地不能变成李庄的地,集体土地不能变成国有土地;二是土地的用途不变,种粮的地就是种粮的地;三是土地的权益人不变,土地的权益人是谁呢?就是承包人。权益人不变,土地要流转,流转当中要拆迁、征地,这个补偿给谁?它不随着转走,就流给了土地权益人。这个人已经到城里打工去了,参军、提干,甚至当了厅长、省长,家里一亩三分地的补贴还拿着呢。这个公平吗?人家种地的拿不到。为什么呢?因为我们的土地流转没有完全完整的使用权流转。先不说这个所有权,使用权流转可以不可以?我们的农场就有一困惑,土地承包了三十年,修高速公路占了我260亩,补偿不给我,我还有16年呢你为什么不给我?他说你不是土地的受益人。他给谁呢?他给原来的土地发包方。发包方我们两个就打架,他说国家规定是这样规定的,你说这不把我冤死了吗?这个问题非常难解,这个很不讲道理的一个事,但我们的法律就在这。这个问题怎么解决呢?我认为要完整的使用权流转。后来给我这个问题一个什么样的解释呢?说这个补偿的是使用权人,我是算是使用人。这就好像一支笔,这只笔是我的,借给你使,你是使用人,而不是使用权人。你看我们这个词造的,这就是专家学者在造。村集体是所有人,承包方是使用权人,我是使用人。所以我第二个建议延长土地承包期到100年,完成土地的完整流转。这个土地管理最好下放到县一级,做这个变更登记就可以了,我们国土这么大,干什么都跑到国土部去,让它去管理?应该放到县里登记就可以了。我们国家真正的需要不是《土地管理法》,而是《土地法》。我们这么大一个国家没有一个《土地法》,我们有一个《土地管理法》,管谁?管集体土地。这从法律说不过去,既然我们是所有权,为什么要《土地管理法》来管我们?所以我们国家有“管理”的概念,没有“治理”的概念。“治理”是确权的,是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可进,这是治理的概念,所以我们土地的确权可以放到县一级,干嘛什么都跑到国土部去。这是第二点建议。

 第三,加大农村经济市场化的力度,搞活农村经济。我们国家很早就说了六字方针“多予、少取、放活”,多予,我们现在正在多给;少取,现在已经不去了;搞活,我们搞不活。为什么搞不活?是缺乏这种市场经济,没有市场主体农村就很难发展。我说农村经济市场化,就是宅基地可以自由买卖嘛,可以抵押,这才叫市场化。这样,农民的资产是值钱的。如果不具有市场,农民就没有钱,没有流动哪来的钱?农村的经济应该市场化,农村的发展应该企业化。也有搞合作社、集体化,最优的组织形态是企业化。因为企业将是自己独立组织各种生产要素创造社会财富的经济决定主体。我们要搞市场化,不搞企业化的发展,我们仍然是计划经济。工厂可不是企业,工厂是生产车间,是产品的生产车间,工厂生产的产品它不卖。就像农民的土地,农民种粮食,如果百分七八十是自给自足的取向,永远没有没有市场经济。所以说农业的现代化是什么?它是商品的生产,而不是产品的生产,它必须大量地去换钱,这才是我们的市场化取向。如果我们还把农民局限在每人分个一亩三分地这个角度上,这个无法发展现代化市场。我们会看到,城市里的人们靠房租,农村很多地方靠地租,现代化市场将会走向这个局面。过去我们二五减租,一百斤粮食,五十斤归地主,五十斤归佃户。我们现在是多少?我们那租地,一千斤粮食,我能产多少?

 农村的发展我是希望企业化,农村经济市场化,农村的建设城镇化,农民改成居民化,不要把农民变成一种身份,让他变成一种职业,这就是我们国家的未来。这就是我今天谈到的“改革开放——期盼从农村再出发”!

谢谢大家! 

作者简介:孙大午,河北大午农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