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非常高兴我们共同主办的中国农村发展论坛在有着深厚的农业文明底蕴、同时又是的现代农业经营试验区的许昌召开。本次对于论坛主题我研究不多,这次只是就多年来影响农村产权的基本原则提出自己的看法,我发言的题目是——从“耕者有其田”到“一体化农业”。
当今中国正处于伟大的历史转折节点上,也就是说农业社会向城镇社会的转型,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从温饱社会向小康社会转型。在这一历史节点上,探讨农村生产要素、农村产权和经营方式具有特殊的意义。
在这里,首先要回顾中国农业和农村转型的原点和制度起点。百年前,孙中山先生提出了著名的主张——“平均地权、节制资本“,以实现”耕者有其田“。这一原则是民生主义的政治主张,其前提是当时是有90%以上的农民,地少人多,且土地占有不均衡,为了解决众多农民的窘迫的人生问题,要求平均地权,让作为农民的耕者有其田,并防止城市资本对农民生计的操纵,以做到人尽其力、地尽其用。
这一主张主要是政治考量,是农民与国家关系的政治关系。近百年来,我们实现了耕者有其田,保障了广大农民的基本生存和温饱,将农民带入现代化。但是,这一主张的后果是,土地权利固化,土地经营细碎化,城市资本无法进入农业生产领域,阻隔了城乡生产要素的相互流动。在城乡要素分割的基础上很难建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传统农民依靠小块土地根本无法实现小康,由此,需要重新思考“耕者有其田“的主张。
逾百多年前相比,当今中国的一个重大变化就是农村人口减少和城镇化,由此出现两种现象:一是当今的“有者并不耕“,相当多数拥有承包地的农民并不耕作,”离乡不离土“。农民打工的钱不投入农业,因地块太小,投入不合算,只有盖新房、盖大房、修大坟。随着新一轮城镇化,”有者不耕“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囿于制度所限,地难尽其用;二是当今的”耕者无田“。原有的农户离田而去,新型的种田大户、农业公司有能力却无田所耕,人难尽其力。一个中国农民种了28亩地,年收入5万多,不用打工,但他还可以种28亩地,年收入可达10万,但却无地可种,又不能打工,只有去打牌。中国农村人隐性失业十分严重。
因此,在新的历史节点上,我们有必要从经济与政治互动、城市与乡村互动的角度重新定义“耕者有其田“,让能够耕田的人有其田耕,同时让有田的人能够充分分享地权收益,实行”地权流动,引导资本“,建构城乡要素合理流动的一体化农业。首先,农业经营主体不仅仅是单一的农户,还包括新型的农业专业户、合作社和公司,以及一切愿意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其次,原有土地主人的法权地位长期不变,才可以转让土地经营权,获得租金,最好的方式是土地入股。第三,可以引入城市资本为战略投资者,将现代生产要素带入农村。第四,形成土地、劳动、金融、技术、管理、政策等诸要素联为一体的一体化农业。
这个一体化需要同时打开两扇门:一扇门是打开城镇化的大门,让更多的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并融入城市,离土又离乡;一扇门是打开土地固化的大门,让更多的现代化生产要素流入乡村,渗入土地,最大的限度是发挥土地的效益。只是前一扇门要大开、快开,后一扇门要小开、慢开,因为前一扇门是前提条件,只有让不愿种田、也没有能力种田的人有工可做,才能使愿意种田、有能力种田的人有田可种。要改革农村产权制度,首先要改革城镇管理体制。
谢谢大家!
作者简介:徐勇,华中师范大学中国农村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长江学者、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组召集人,第36期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授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