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现代化与农民自由全面发展
作者 李增元 曲阜师范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内容介绍
本书基于温州市的实证调查,对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农民自由全面发展问题进行研究。运用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发展理论及结合历史制度主义,从农民自由与制度规范角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不同阶段温州市农村基层社会变革进行了深入分析。以此为基础,本书重点探讨了农民自由扩展与制度解构、建构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内涵本质、影响因素是什么,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生发机制是什么,“自由与制度”互动下的农民自由全面发展内在机理如何等系列问题,并提出了理解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自由与制度”互动分析框架。最后,本书对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中的农民自由发展如何实现进行了思考。
第一,历史发展进程中农民自由发展呈现阶段性、差异性特征。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个体是生活在历史现实中的,作为社会性动物,个体是历史的、现实的、实践的、具体的。社会发展的历史性及阶段性决定了在不同的历史发展阶段,广大农民呈现不同的自由状况。在传统封建剥削社会,从宏观上来看,广大农民并不具有完全的自由,表现为政治身份上的被压迫,经济、社会层面上的被剥削,精神上的不自由。虽然剥削阶级性质决定了广大农民被剥削的地位,但是在社区层面,广大农民在日常生产及生活中拥有一定的行动自由空间,这是一种非常有限的农民自主实践。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人民当家做主的实现,当然,获得独立人格、自由行为个体的自由发展空间及权利权益保障也受到时代发展条件的限制,国家的现代化发展阶段目标、现实经济社会条件、制度性建构都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的自由全面发展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有力领导下,国家高效施政,广大农民的权利保障、权益维护、利益需求都得到较大程度的满足,广大农民自由全面发展取得巨大进步。从总体上来看,在不同历史时期,广大农民自由全面发展呈现阶段性、差异性特征,权利保障、利益维护、利益需求满足、自由发展空间扩展是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共性内容。从历史上来看,它是一个不断进步的过程。
第二,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新命运。广大农民是历史的创造者、实践者、探索者,也是自我命运的解放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多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有力领导下,广大农民的命运发生了巨大变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生活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各项权利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农民自由发展程度得到较大展现。但是,不可否认,广大农民的自由发展水平仍然是低层次的,自由发展仍然受到很大限制。农民的生产、生活实践仍然被既有的社会制度束缚,他们依附于集体组织单位、集体经济,广大农民本应该拥有的各种生产要素、财产要素的经济增值潜力无法被激活,农民经济收益有限,农民的外部生存发展环境及条件仍有进一步改善空间。另外,农民还没有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公民身份与公民待遇,制度性分割使城乡社会分割、排斥,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与融合体制机制难以形成。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广大农民命运前景是光明的、无限的。现代社会深入发展的过程是促进个体自由解放的过程,是社会由分割、分离向统一、融合发展的过程,也是党和国家努力的方向。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人的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党的十九大更是对新时代国家现代化发展提出了全新的理念与思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更明确指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党和国家义不容辞的责任。从总体上来看,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农民在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各个领域的权利权益将得到更大保障,利益需求将得到更大程度的满足,生存发展条件及生活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变革、体制制度改革及机制创新,社会结构变化、治理模式转型,都将为农民自由全面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与机会,农民自由全面发展将具有更为丰富的内涵及表达,这既是新时代广大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新境界,也是新时代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新命题。这些都意味着新时代广大农民的命运将发生更为深刻的变革,将进一步解放农民,将农民自由发展推向新高潮。
第三,人性的解放与发展是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内涵与本质。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外在表现为个体在具体历史发展实践中为了维持基本的生存与发展所呈现的一系列权利权益保障、利益需求满足状态,表现在政治、经济、社会、精神文化等多个方面。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广大农民的自由发展状况呈现差异性,这与特定时期的国家制度及现实社会状况有着必然的联系。广大民众在与国家、集体进行各种形式的互动中不断扩展自己的自由自主发展空间,尝试从传统家族、宗族、阶级、社区集体单位的束缚中脱离出来,努力从封闭性、禁锢性的经济社会结构中脱离出来,从束缚性的社会关系中获得解放。实际上,农民获得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正是实践中的个体逐渐脱离各种现实性的社会奴役、束缚与依附,努力从有形的、无形的外部束缚中获得解放,实现个体自主、自为,自我控制与驾驭社会的过程。个体自由体现为个体外部自由行动、自我需求利益满足与内在自我人格、精神自由的协调统一,是人类现实社会实践中的人性解放与发展。自由全面发展是人的自由发展的最终方向。从深层次上来看,农民追求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正是人类历史发展进步的过程,个体不断超脱现有的社会束缚,形成自主、自为活动,个体身心及潜能、人性的各个方面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展现与发挥的过程,也就是个体超越社会成为社会中自由人的过程。现实中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表象是个体自由的外化,人性解放与发展是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根本体现。
第四,制度是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关键影响因素。综观国内外及历史发展进程中的农民,国家政权性质及发展导向都直接影响着广大农民的命运。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意志是通过具体的基层社会制度的建构与运行来落实的。实际上,制度是影响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关键要素。制度的重要功能之一是规范社会群体行为,为个体的公共性生活及人性发展提供规则与秩序空间,是个体自由发展的引导。在现实中,嵌入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制度使经济社会呈现一定的形态与结构性,存在于社会结构中的个体及外化的社会关系受到制度的规范,外在表现为个体被经济社会结构所束缚。例如,社会制度形构出的家庭、宗族、阶级、公社、村社、庄园等集体单位既为个体的生存与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庇护与归属,又成为个体自由的束缚实体。另外,抛开国家形态,由原子化个体实践形成的外部社会也是一个有特定秩序及功能的社会,这些都建立在一定的社会制度规范之上。无论这种制度是正式制度,还是非正式制度,一旦建立,便对个体乃至群体的行为产生着规约。一旦制度规约偏离促进人性解放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方向,它对个体的内在束缚就潜在地展现出来。人的自由受制于现存的各种社会关系和制度规范,而这些社会关系和制度规范也为人的自由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五,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自由与制度”互动模式。自由与制度是人类社会始终绕不开的话题,也是人类社会反观、把握自身历史性存在的根本性问题之一。实现自由全面发展一直以来都是人们不懈追求的目标。从历史发展进程来看,自由与制度之间既相互制约又相互依存、相互规范,有张力关系、又是一对矛盾体。在现代社会发展进步中,个体逐渐从传统经济社会结构中、从集体中解放出来,个体化、自由化、自主化是人的现代性的根本体现,也是实现人的解放的根本要求。个体自由以社会为基础,个体自由的扩展与升华是对社会的超越,而不是脱离社会的自由,社会是个体自由发展与升华的现实土壤。未来社会是由自由人组成的自由联合体,在这个自由联合体中,社会存在是个体自由发展的基础,每个人的自由都以他人的自由为基础。人性的全面发展是个体自由的内涵所在,人性的全面发展是自由的本质及升华。不过,获得高度自由的个体仍然是社会性动物,不可能离开社会而单独存在,需要情感归属与心理认同。个体自由发展基础上的社会心理认同与归属感不断塑造个体的集体精神与公共意识,使社会呈现团结状态,而社会团结又是个体获取生存与发展、扩展自由的坚实基础。在现代社会,个体的自由全面发展以团结、融合的社会为基础。未来自由个体归属的社会是以体现公平、自由、民主为基础的社会,更是一个围绕此种价值理念引导发展的社会。自由发展与制度之间具有一定的内在关系,制度保障自由的同时也约束自由,自由发展需要制度保障同时又不断突破制度束缚。制度外在规范着人的自由发展,内在体现着对人的解放和人性的释放,人的自由发展进步及人性的发展受到制度约束,人的自由发展要求在实践中也会推动制度变革。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进程中,制度的解构与建构在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中深层次地实现人的解放与发展。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过程正是自由与制度互动的过程,自由与制度互动下的农民自由全面发展具有内在机理及发展逻辑。制度可能限制自由,但并不意味着完全遏制自由,绝对的自由并不存在,制度往往也存在一定的弹性。从实践来看,自由与刚性制度发展之间存在张力关系。受外部环境的影响,保障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制度在具体运行中也会呈现负向功能特征,进而与农民自由全面发展产生紧张关系。基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人们追求自由全面发展的多目标性和内容的复杂性,保障自由全面发展的制度也不是十全十美的,需要在现实中不断发展、优化。自由与制度之间具有内在互动性。人们向往的自由内在体现着制度的正义价值,同时制度规定着自由的边界,而人类制度的发展趋向于追求社会公平正义、权利、自由、民主、法治。自由是制度追求的价值理念之一,制度价值理念追求内在体现着自由,二者具有内在互动关系。制度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前提,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制度的基本目的。在自由与制度的内在互动机制中保障自由的实现是根本目标,不仅需要在限制国家权力中重新塑造正义制度,赋予社会更多自主权,还需要制定保障农民权利的系统性制度,并将农民自由全面发展始终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灵魂,以使其自始至终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发展的根本目标。
第六,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成为党和国家推进各项事业的核心指导思想。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核心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进步;实质是不断实现人的解放,推动人类文明持续进步发展。促进农民更深层次地实现自由全面发展成为新时代国家治理的新命题。在新时代,促进农民自由全面发展需要遵循人的现代化和公平正义原则。新时代农民自由全面发展面临新的外部环境与条件,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内容也呈现许多新变化,具有系统性、全面性特征,包含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多个方面的内容。新时代促进农民自由全面发展,需要强化党的领导及推进治理制度改革,在保障农村居民的政治权利权益中提升其政治素质及政治效能感;深度实施经济制度改革及加强能力培训,在拓展农村居民的经济权利权益中提升自身综合发展能力;大力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在城乡自由流动中强化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入推进教育文化建设,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中促进教育权平等及塑造新时代新型农民;全方位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在推动农民生态自由权落实中塑造农村新型生态发展方式。
目录:
导 言
一 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农民自由发展的进步及限度
二 农民自由发展的研究现状
三 本书的研究设计
四 研究思路与研究框架
第一章 曲折历程: 改革开放前农村社会变革中的农民自由发展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农民自由发展状况
二 人民公社时期的农民自由发展状况
小 结
第二章 扩展及其限度: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社会变革中的农民自由发展
一 改革开放释放的农民自由发展空间
二 乡政村治时期的赋权与放权
三 后农业税时代农民自由发展障碍
小 结
第三章 结构性解放: 21 世纪以来制度改革破除的农民自由发展障碍
一 政经分开破除对农民的限制
二 资地分开推动的要素自由流动与农民财产权利
三 户产分开推动的自由流动与权利保障
四 股改保障的农民集体经营性财产收益权及支配权
五 地改激活的农民土地财产权利及农民自由流动
六 户改消除的制度及保障的公民权利
小 结
第四章 自由新空间: “现代社区” 构建的居民新发展空间
一 农村新社区重建的背景及现实基础
二 突破内在封闭边界的新自由发展空间
三 重构社区组织体系满足居民发展需求
四 社区治理机制变革构建的平等参与权利
小 结
第五章 自由的体验: 日常生活中农村居民的切实感受
一 温州市自上而下制度改革中的农民自由发展特征
二 日常生活中的农村居民 “所获、 所想、 所盼”
小 结
第六章 农民自由全面发展及其影响因素
一 历史上农民自由发展进程及其特征
二 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我国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新命运
三 何为农民自由全面发展
四 制度: 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
小 结
第七章 “自由与制度” 互动模式: 理解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一个新分析框架
一 自由与制度: 相互制约、 相互依存与相互规范的矛盾体
二 自由与归属: 个体自由、 自主化与自由个体的归属
三 制度与人性: 制度解构与建构中的人性发展
四 “自由扩展与制度变革”: 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生发机制
五 “自由与制度” 互动下的农民自由全面发展内在机理
小 结
第八章 新时代国家治理现代化进程中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
一 新时代农民自由全面发展应遵循的原则
二 新时代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主要内容
三 新时代农民自由全面发展的实现途径
结 论
参考文献
后 记